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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时怎么进行辩护?

2024-07-31 来源:爱问旅游网

诉讼离婚在法庭上为自己辩护的方式为:围绕主张人提出的相关问题,结合本人具体情况,能提供的相关证据,形成口头或书面的框架内容,在法院示意辩护时,予以如实辩护即可。且当事人可自行辩护,也可委托专业律师予以辩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诉讼时律师费怎么收

律师事务所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收取的,当事人委托律师办理离婚案件,应该与律师事务所签署委托代理合同,律师费收取的金额、方式、支付时间,均可在委托代理合同中进行约定。

双方通常会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确定收费标准。当事人应该在委托代理合同中约定的期限内,通过现金或转账的方式,将律师费支付至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收到律师费之后,应该向当事人开具发票。

诉讼离婚怎么在法庭上为自己辩护

起诉离婚,可以自己为自己辩护,也可以委托律师等代理人代理诉讼,但是双方必须出庭,《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第四十九条 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离婚诉讼庭审时原告怎么表达

作为离婚案件的原告,其诉讼请求无非就是离婚、获得合理的财产分配、获得子女的抚养权或者将抚养权交给对方,那么在开庭时,甚至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原告就应当从证据材料的角度、以及在庭审过程中,重点陈述能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的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谁主张,谁举证,提出什么诉讼请求,就要就此拿出证据来。就离婚这一诉讼请求,原告要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应当判决离婚。

女方起诉离婚如何辩护?

一,老年人犯盗窃罪辩护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一)被告人自动认罪、悔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庭审中,被告人自动认罪,且真诚悔罪,在公安机关能积极主动交待了自己参与的全部行为,配合公安机关的侦办,并保证不再犯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第九条:

“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的规定,辩护人认为被告人的自动认罪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建议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二)被告人积极退赃,没有给受害人造成经济损失,且取得受害人凉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第23条规定,被告人案发后对被害人积极进行退赔,并认罪、悔罪的,依法可以作为酌定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三)被告人已步入老年,且身患多项严重疾病,必须长期依靠药物来维持健康和生命,稍有不慎,便会有生命危险,非常不适合监内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第21条规定:

对于老年人犯罪,要充分考虑其犯罪的动机、目的、情节、后果以及悔罪表现等,并结合其人身危险性和再犯可能性,酌情予以从宽处罚。

辩护人恳请法庭在审理本案时既体现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的人性化,又体现了我们国家“宽严相济”的刑法原则。

能本着以人为本,司法人性化理念,量刑时能充分考虑被告人患多项疾病的事实,予以从轻处罚。

(四)被告人适用缓刑。

最高法院1996年的司法解释规定,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罚。

刑法第72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

因此建议对其适用缓刑。

老年人的犯罪的辩护需要一定的基础,但是只要符合有关条件都是可以进行的,但是最为重要的还是需要自己按照既定的标准进行合理的规范,否则事情的处理就会存在不少的争议,但是在有关的操作上需要自己依据实际进行分析,确保自己的核心利益。

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条件是什么

一、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条件是什么

1、被要求支付赔偿的一方确实存在《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的违法行为。

2、有损害事实的发生。过错方因实施了法定的违法行为而导致婚姻破裂从而离婚,基于此,无过错方受到的财产或非财产损害,具体包括:财产损害、人身损害和精神损害。

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应具有因果联系。

4、实施违法行为一方必须在主观上存在过错。实施违法行为一方必须在主观上的故意。

即明知自己的违法行为必然或可能损害配偶的合法权益,并且导致婚姻破裂,而主观上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二、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时效是多久

由于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是以离婚为前提,所以即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已经知道对方存在《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的情形:“(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也不能以此计算诉讼时效,为尽量维护婚姻家庭的和谐稳定,尊重当事人对婚姻家庭的选择,同时最大限度保障无过错方的权益,以离婚之日作为起算点较为合适。

但实践中也存在比如离婚之后才发现对方与他人同居的事实,则不以离婚之日,而以无过错方知道其权利受损害之日起算,能更好地保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

此外,为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该权利的行使原则上也应受20年最长时效的限制,当然,有特殊情况的,根据当事人申请,法院也可以决定予以延长。

无过错方在提起离婚诉讼时,可以一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要求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对于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当事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无过错方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同样不予受理。

离婚诉讼时拆迁安置房怎么分割

如果被拆迁的房屋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则补偿款另一方无法要求分割;如果被拆迁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房屋拆迁补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该内容由 张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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