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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以后商标怎么办

2024-07-28 来源:爱问旅游网

法律主观:

商标作为企业的一种无形资产,如果是以公司名义申请注册的商标,其 商标专用权 自然为该公司所有。 但如果该公司在申请注销前,没有及时 办理商标转让 手续,则应该向国家商标局提交商标移转申请,从而充分发挥商标的价值。 对于商标权的归属,企业进行注销时会有清算报告,报告中如有明确约定,则根据约定进行,若没有约定,则可由原公司的全体股东将商标等无形资产作为 公司注销清算 时遗漏的财产予以处理。 如果商标在公司注销前已经找好买家转让出去,这种结果是最好的,如果一直找不到新的买家,那么就要由以下的方式进行办理商标转让了: 1、归某个股东所有:对以往处置的公司资产,在 公司注销后 ,应归其股东共同所有;其股东在承继公司资产的范围内,继续对该公司未清偿的 债务承担责任 。 2、转到个人名下:可以将商标通过商标转让的方式转到个人名下,以便后续使用或其他方式使用。 3、转到其他公司:如果企业还有其他公司的话,可以转让到其他公司的名下。 4、出售商标:商标拥有价值,企业可以通过商标转让的方式,在公司注销之前出售商标。 5、商标移转:比如企业合并、分立或改制后的权利义务承继者,该企业注销后承继其权利义务的股东或投资者,以及依法院裁定强制执行移转给新的权利人。

法律客观:

《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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