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属于特殊自首的情况有:1,、犯罪嫌疑人亲友提供准确线索,协助抓获犯罪嫌疑人,可以有条件地认定为自首。2、 司法实践中,由于犯罪嫌疑人在逃,其亲属向侦查机关提供了犯罪嫌疑人藏匿地点的电话号码或藏身之所,侦查机关以此为线索将犯罪嫌疑人抓获,犯罪嫌疑人被抓获时无任何反抗并在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