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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的公司拖欠工资该怎么办

2024-07-25 来源:爱问旅游网

本文介绍了破产公司拖欠工资的解决方法和标准。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后,公司所欠员工的工资、医疗费、伤残补助和抚恤费,以及应支付给员工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支付的赔偿金,无需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公示,公示期满后,员工可直接向管理人索要。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另外,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一

法律分析

一、破产公司拖欠工资的解决方法

破产后,公司所欠员工的工资、医疗费、伤残补助和抚恤费,以及应支付给员工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支付的赔偿金,无需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公示,公示期满后,员工可直接向管理人索要。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企业破产在总则中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应当依法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企业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向债务人送达受理裁定后,债务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述情况。

(三)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

(五)在破产清算程序中,破产财产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优先清偿破产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纳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同时,依据本法附则的有关规定,企业破产法施行后,破产人在本法公布之日前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依照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清偿后不足以清偿的部分,以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的特定财产优先于对该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受偿。

拖欠工资可以选择通过提起劳动仲裁维权。

二、企业破产了几时拿得到工资

一般是六个月左右。企业申请破产,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三个月。

三、公司拖欠工资多久才算违法

只要单位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未支付员工工资,那么拖欠工资就属于违法行为。我国《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三十天内结算工资,超过三十天即构成拖欠工资。

单位拖欠员工工资,一般情况下员工都需要和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单位按时支付工资,在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下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调解,如果投诉无效,那么员工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索赔。并且可以主张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

拓展延伸

破产公司工资拖欠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对于破产公司工资拖欠问题,法律也给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发生破产,应当在破产财产优先清偿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所欠职工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清偿的其他费用。

如果破产公司拖欠工资,员工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寻求法律救助:

1. 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要求进行调查处理。

2.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

3. 申请仲裁,由仲裁机构进行调解和裁决。

4. 寻求工会或者行业协会的帮助,进行集体协商和调解。

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员工应该及时采取合法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同时,政府和社会各界也应该共同努力,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企业行为,减少破产公司工资拖欠问题发生。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02-07-30) 第五十七条 债务人所欠非正式职工(含短期劳动工)的劳动报酬,参照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顺序清偿。

企业破产法(2006-08-27) 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2007-04-12) 第七条 管理人、债权人会议对管理人报酬方案有意见的,可以进行协商。双方就调整管理人报酬方案内容协商一致的,管理人应向人民法院书面提出具体的请求和理由,并附相应的债权人会议决议。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上述请求和理由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且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按照双方协商的结果调整管理人报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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