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需要承担败诉的风险。被告人经传票传唤没有正当理由却拒不到庭的,或者是法庭中途未经许可便退庭的,法院可以做缺席审判。缺席审判很不利与被告维护其合法的权益,相当于放弃了应有的诉讼权利,比如时效抗辩权、质证权等,需要有被告承担败诉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