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成立前解除,可要求退还中介费;合同成立后解除,不可要求退还中介费。根据《民法典》第963条第2款,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负担中介费用。根据第964条规定,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要求支付必要费用。
法律分析
二手房没买成,如果购房合同自始没有成立,当事人可以要求退还中介费,购房合同成立后又解除的,不能要求退还中介费。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中介人负担。
第九百六十四条规定,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拓展延伸
二手房交易中的中介费退还政策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二手房交易中的中介费是否能够退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情况下,如果在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中介费的退还条件,且符合相关规定,购房者可以要求退还中介费。然而,如果购房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退还条件,或者购房者在签订合同后主动违约,可能导致中介费无法退还。此外,不同地区的法律法规和中介机构的政策也可能存在差异。因此,购房者在交易前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相关规定,并与中介机构进行沟通,确保对中介费的退还有清晰的认识。如有争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建议。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二手房交易中的中介费是否能够退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购房合同未成立时,购房者可以要求退还中介费;而购房合同成立后又解除的情况下,不能要求退还中介费。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然而,如果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其不能请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购房者在交易前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相关规定,并与中介机构进行沟通,以确保对中介费的退还有清晰的认识。如有争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六条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第六十二条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第二款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第九百六十四条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