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办理材料
(一)申请人户籍地址为南宁市五县、六城区范围内:
1、老年人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
(二)申请人户籍地址为南宁市五县.六城区范围外: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
2、住宅区物业出具居住证明(一份);
3、无物业的住宅区由社区出具居住证明(一份,业主提供户主户口本、房产证备查;租户提供房屋租赁合同、业主身份证复印件备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五十八条 提倡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行业为老年人提供优先、优惠服务。城市公共交通、公路、铁路、水路和航空客运,应当为老年人提供优待和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