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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券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024-07-04 来源:爱问旅游网

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具体规定如下:
1、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纳税人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纳税人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纳税人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2、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3、纳税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消费税是指从消费和销售活动中征收的消费税,它一般由国家征收。根据政府的税收政策不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也不相同,一般可以分为几个部分:
1、服务类消费税:包括旅行服务、电信服务、餐饮服务、休闲娱乐服务等。
2、消费品类消费税:包括油料、烟酒、服装、鞋帽、箱包、家具、电器、机动车、化妆品等3、关税类消费税:指从境外货物、服务入境国时,政府要求对货物和服务征收的关税。
4、其他类消费税:如娱乐场所的入场费、游乐园的入园费等。
综上所述,消费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征收环节单一,多数在生产或进口环节缴纳。消费税是典型的间接税。消费税有助于改善经济,但也会导致消费者负担加重,所以消费税的征收应该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及时调整,以确保合理征税,减轻民众的负担,有利于稳定经济社会,增加国民财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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