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投资人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延期一次(六个月),经延期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不得再次申请延期。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延期应当在有效期期满前一个月内申请办理,申请延期时应缴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4、盖章签字处,自然人投资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投资人加盖公章。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企业名称)的
预先核准名称延期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年月日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内容;
第2、3、4、5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3、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
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书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
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4、自然人申请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申请人加盖公章。
预先核准企业名称延期申请提交材料规范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
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投资人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延长《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一次(六个月),经延期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不得再次申请延期。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延期应当在有效期期满前一个月内申请办理,申请延期时应缴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投资人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记载投资人不同的,应当另行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4、以上需投资人签署的,自然人投资人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投资人加盖公章。
咨询电话:96633、9、407、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