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详细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乙 方自愿认购甲方【南滨国际】幢层号房物业,套内面积为㎡,套内单价为¥元整,总价为人民币¥元整,【大写人民币】,以上价格为房屋原价。选择不同付款方式可享受相应的优惠:一次性付款折,按揭付款折。双方约定如下:
一、认购方式:
乙方签订本认购协议时,认同本协议条款,同时须向甲方支付选房认购定金¥元【大写人民币,
作为甲、乙双方当事人订立该套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
二、乙方应 签订本认购协议7日内到南滨国际销售中心签署《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重庆市商品房买卖
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自动转为房价款;若乙方在本条所约定的时间内未签署《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不履行认购书中约定义务,则视为乙方违约并自动放弃本物业,则定金不予退还,甲方有权对该物业另行处置;若甲方在本条所约定的时间内将此套房屋转卖 他人,则甲方双倍返还乙方所交纳的定金。
三、乙方签订《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必须按国家法律法规一次性缴纳办理产权登记的相关税费、大修基金及
银行按揭费用;甲方应及时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合同登记备案。签署《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乙方不能更改合同上所签定的房屋产权人姓名。
四、签订《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乙方须提交如下资料:
(1)若乙方选择一次性付款的:
a、本认购协议;b、认购定金收据;c、乙方身份证;
(2)若乙方选择按揭付款的:
a、本认购协议;b、认购定金收据;c、乙方身份证;d、个人收入证明(需加盖公司公章);e、甲方指定按揭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五、乙方对未来所签署的《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详细内容,双方的权利、义务及甲方的要求是清楚和明白的,
乙方已经详细阅读了该《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同时甲方销售人员所预算的月供款以银行最终审核为准,甲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六、乙方确认本协议中自己所填具的通讯地址真实有效且能够实际送达(如电话号码更改,乙方应在变更后2日内
告知甲方),甲方按照该地址寄送的文书寄出满3日即视为有效送达。甲乙双方在签定本协议书后,将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单价,到甲方售房部签定《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如乙方通讯地址变更但未通知甲方,或乙方电话变更未通知甲方,甲方无法联系到乙方的,则自甲方发出签订合同通知之日起满10日,甲方仍未前来签订《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视为乙方放弃购房,甲方有权将定金没收,并有权将房屋另行销售。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经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双方正式签订
《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此认购协议自行终止,并由甲方收回。
甲方:__________公司乙方(签章):______ :______ :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