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根据湖北省发布的相关通知规定,湖北省已经建立医保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制度,湖北省的居民可以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异地就医,办理报销手续。
法律依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过渡期间原新农合人员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二、关于结算待遇原新农合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在省外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出院时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只需支付个人负担的费用。在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前,对已办理跨省备案的原新农合参保人员发生的跨省住院医疗费用,其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报销的部分,均按照参保地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相应的报销待遇标准和规定执行,不受原新农合个人年度封顶线(含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限制;属民政救助、精准扶贫、其他补充医疗保险等报销的部分,由其本人或委托人携带相关资料回参保地按当地原新农合相关待遇和规定进行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