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联
为了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学生健康成长,根据上级《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学校与家长、学生签订如下协议:
一、学校和家长都有义务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学生有义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二、下列情况下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学校承担主要责任。
1、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2、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3、学校向学生提供的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4、学校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三、下列情况下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家长及学生本人负责。1、私自到河、湖、渠及游泳池或其它地方游泳。
2、随意攀高、翻越围墙,摇晃体育器械,拆毁公共设施。3、购买不符合卫生安全标准的食品、饮料,吃不清洁的食物。4、来校与回家的途中,未经学校同意,私自在外住宿的。5、违反校纪校规,不听从安排,在校内外打架斗殴。
6、不遵守交通规则,乘坐超载和未投保的客车、无牌无证车辆,乘坐报废车、农用车等非客运车辆。违章、违规骑车。
四、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依据《学生伤害处理办法》依法进行处理。五、协议书有效时间为一学年即从2月22日至5月31日。
家长签名:学生签名:
班主任签名:
年月日
家长联
为了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学生健康成长,根据上级《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学校与家长、学生签订如下协议:
一、学校和家长都有义务对学生进行,学生有义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二、下列情况下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学校承担主要责任。
1、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2、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3、学校向学生提供的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4、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三、下列情况下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家长及学生本人负责。1、私自到河、湖及游泳池或其它地方游泳。
2、随意攀高、翻越围墙,摇晃体育器械,拆毁公共设施。3、购买不符合卫生安全标准的食品、饮料,吃不清洁的食物。4、来校与回家的途中,未经学校同意,私自在外住宿的。5、违反校纪校规,不听从安排,在校内外打架斗殴。
6、不遵守交通规则,乘坐超载和未投保的客车、无牌无证车辆,乘坐报废车、农用车等非客运车辆。违章、违规骑车。
四、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依据《学生伤害处理办法》依法进行处理。五、协议书有效时间为一学年即从2月22日至5月31日。
家长签名:学生签名:
班主任签名:
年月日
为了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学生健康成长,根据上级《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工作通知》精神,学校与家长、学生签订如下协议:
一、学校和家长都有义务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学生有义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二、下列情况下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学校承担主要责任:
1、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2、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3、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4、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三、下列情况下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家长及学生本人负责:
1、私自到河、湖及游泳池或其他地方游泳、抓鱼虾的。
2、随意攀高、翻越围墙;摇晃体育器械;拆毁公共设施。
3、购买不合卫生安全标准的食品或吃不清洁的食物。
4、来校与回家的途中,未经学校同意私自骑自行车的。
5、违反校纪校规,不听从安排,在校内外打架斗殴。
6、不遵守交通规则,乘坐超载和未投保的客车、无牌无证车辆,乘坐报废车、农用车等非客运车辆。
四、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依据《学生伤害处理办法》依法进行处理。
五、协议书有效时间为1学年。自9月1日至8月31日。家长签名:
学生签名:
校长签名:
临水学区下坝小学8月28日
班主任与家长签订的安全协议书
班主任联
为了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学生健康成长,根据上级《关于进一步加强班主任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班主任与家长、学生签订如下协议:
一、班主任和家长都有义务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学生有义务遵守班主任规章制度。
二、下列情况下引起的安全事故由班主任承担主要责任。
1、班主任提供的校舍、场地、以及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2、班主任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3、不按照班主任安排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4、班主任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三、下列情况下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家长及学生负责。
1、私自到河、湖、渠及游泳池或其它地方游泳或发生安全事故的。2、随意攀高、翻越围墙,摇晃体育器械,拆毁公共设施发生安全事故的。
3、购买不符合卫生安全标准的食品、饮料,吃不清洁的食物发生安全事故的。
4、来校与回家的途中,未经班主任同意,私自在外住宿的发生安全事故的。
5、违反校纪校规,不听从安排,在校内外打架斗殴发生安全事故的。6、不遵守交通规则,乘坐超载和未投保的客车、无牌无证车辆,乘坐报废车、农用车等非客运车辆。违章、违规骑车发生安全事故的。
四、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依据《学生伤害处理办法》依法进行处理。五、协议书有效时间为一学期即从3月2日至7月4日。
家长签名:学生签名:
班主任签名:
年月日
班主任与家长签订的安全协议书
家长联
为了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学生健康成长,根据上级《关于进一步加强班主任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班主任与家长、学生签订如下协议:
一、班主任和家长都有义务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学生有义务遵守班主任规章制度。
二、下列情况下引起的安全事故由班主任承担主要责任。
1、班主任提供的校舍、场地、以及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2、班主任的安全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3、不按照班主任安排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4、班主任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三、下列情况下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家长及学生负责。
1、私自到河、湖及游泳池或其它地方游泳发生安全事故的。
2、随意攀高、翻越围墙,摇晃体育器械,拆毁公共设施发生安全事故的。
3、购买不符合卫生安全标准的食品、饮料,吃不清洁的食物发生安全事故的。
4、来校与回家的途中,未经班主任同意,私自在外住宿的发生安全事故的。
5、违反校纪校规,不听从安排,在校内外打架斗殴发生安全事故的。6、不遵守交通规则,乘坐超载和未投保的客车、无牌无证车辆,乘坐报废车、农用车等非客运车辆。违章、违规骑车发生安全事故的。
四、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依据《学生伤害处理办法》依法进行处理。五、协议书有效时间为一学期即从3月2日至7月4日。
家长签名:学生签名:
班主任签名:
年月日
叶邑实验
学校联
为了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学生健康成长,根据上级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会议精神,学校与家长、学生签订如下协议:
一、学校和家长都有义务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学生有义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二、下列情况下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学校承担主要责任。
1、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2、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3、学校向学生提供的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4、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三、下列情况下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家长及学生本人负责。1、私自到河、湖、渠及游泳池或其它地方游泳。
2、随意攀高、翻越围墙,摇晃体育器械,拆毁公共设施。3、购买不符合卫生安全标准的食品、饮料,吃不清洁的食物。4、来校与回家的途中,未经学校同意,私自在外住宿的。
5、违反校纪校规,不听从安排,在校内外打架斗殴;私自带管制刀具或违禁物品,造成伤害的;违反校规校纪、造成伤害的。
6、不遵守交通规则,乘坐超载和未投保的客车、无牌无证车辆,乘坐报废车、农用车等非客运车辆。违章、违规骑车。
四、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依据《学生伤害处理办法》依法进行处理。五、协议书有效时间为一学年即从9月9日至7月5日。
家长签名:学生签名:
班主任签名:叶邑实验学校
年月日
叶邑实验
家长联
为了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学生健康成长,根据上级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会议精神,学校与家长、学生签订如下协议:
一、学校和家长都有义务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学生有义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二、下列情况下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学校承担主要责任。
1、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2、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3、学校向学生提供的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4、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三、下列情况下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家长及学生本人负责。1、私自到河、湖及游泳池或其它地方游泳。
2、随意攀高、翻越围墙,摇晃体育器械,拆毁公共设施。3、购买不符合卫生安全标准的食品、饮料,吃不清洁的食物。4、来校与回家的途中,未经学校同意,私自在外住宿的。
5、违反校纪校规,不听从安排,在校内外打架斗殴;私自带管制刀具或违禁物品,造成伤害的;违反校规校纪、造成伤害的。
6、不遵守交通规则,乘坐超载和未投保的客车、无牌无证车辆,乘坐报废车、农用车等非客运车辆。违章、违规骑车。
四、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依据《学生伤害处理办法》依法进行处理。五、协议书有效时间为一学年即从9月1日至7月5日。
家长签名:学生签名:
班主任签名:叶邑实验学校年月日
马场镇中心学校与家长、学生签订的安全责任书
各位家长:
是学校和家长的共同责任,确保每一位孩子的健康成长是我们的共同心愿。孩子的安全,关系到您家庭的幸福和安宁,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前途。我们必须警钟长鸣,牢固树立“生命重于天,安全重于山”的思想意识,认真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职责分明,责任落实的原则,学校特与家长签订学生安全责任书。
一、学校方面
在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中,学校有责任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保障学生的人生安全、校舍安全、食品安全和用电用水安全,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学校将依法治教,严格按上级规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若因学校或教师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学校或老师将根据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责任。
一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二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三在放学后、节假日放假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或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二、学生及家长方面
学生应遵守学校制度和纪律,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和纪律教育,学生或其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的,应承担相应责任学校无责任。
一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二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三家长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四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五学生请假期间、无故逃课期间所发生的意外伤害等。
六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
三、家校的配合教育工作
我校为了加强对学生安全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做到家校合作,分工明确,以达到减少事故,减少伤亡,减少损失的目的,家长要认真贯彻我校下发的学生家长安全责任书,学生在校上课期间由学校负责安全的教育与管理,放学后由家长监护,学校一概不予负责。
一防溺水安全
1.共同生:
1在上学、放学途中要结伴而行,按时到校、回家。
玩耍;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险恶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
3要去游泳必须有家长陪同。
4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未成年学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2.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2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3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4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3.家长要尽到监护人的职责。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节假日、以及上级部门教育局通知放假期间的安全责任由学生家长负责。家长或监护人要加强平时的教育和监管,严禁孩子私自下河下堰等水域洗澡游泳、嬉水、玩耍。让孩子健康成长。
二消防安全
1.学校的责任和义务
1经常对学生进行、组织学生观看有关消防安全,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一些安全防范急救措施,并进行消防安全演练,使其具有一定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2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相关方案措施及应急预案,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消防安全。
3承担因学校消防安全防范措施不力,消防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不到位而引发的消防安全责任事故的相应责任。
2.家长的责任和义务
1积极参加各级各部门开展的有消防宣传,学习相关消防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及安全避险常识,认真履行防火责任。严防家庭、林区及其他公私场所的火灾发生。
2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法,不得在灌木地区和林区边缘烧荒用火,不得在野外进行上坟烧香、烧纸、点烛等祭祀活动。
3严格教育子女,不得以任何原因为理由携带打火机、火柴等引火火源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及学校。不得在野外、学校燃放烟花爆竹、野炊、点燃垃圾、焚烧废弃物等其他用火、玩火行为。
4严格教育子女,独自在家期间,正确用火、用电常识,不得因随意玩火、不正确的用电引发火灾。在校期间遵守学校相关规定,不得在教室、图书室、实验室、寝室等场所玩火玩电。不得私自带火种进入这些场所。
5严格教育子女,严格遵守学校用电制度,严禁私自乱接电线或擅自变动电源设备,离开教室要关断所有电源;不准携带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进入学校。
6严格教育子女,一旦发现火灾要立即使用119火灾报警电话报告,不得参加任何火灾的扑救工作。
7因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监督管理不力,因学生因个人原因引发火灾及触电事故,家长或其他监护人要负全部责任。
三交通安全
1.学校方面:
1每学期以授课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法规学习,提高学生的守法自觉性自我保护意识,预防违章和杜绝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2每天放学时,保安和老师在校门口维护交通秩序,让家长接送,不按时接送的学生自行回家,学校不再管理。
3经常与学生家长联系,了解学生遵守交通法规情况,与家长携手教育学生。
2.家长方面:
1保证不让学生乘坐无牌、无证、无保险,报废、超员车辆及农用车、三轮车、载货汽车如:微型客货两用车等上、放学;
2家长应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学生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乘车,车辆在行驶途中不得在车上嬉戏,严禁头和手伸出窗外,车辆停稳后方可下车;
3对自发组织合伙租用、委托他人、自己用车辆接送学生上、放学的车辆必须手续齐全,交通安全自行负责;家长必须及时掌握车辆运行状况;2不准私自在上学、放学途中、上课休息时段下水游泳、嬉水、玩耍或擅自与同伴下河、下堰、下水库等水域游泳、嬉水、玩耍;不准在上课期间外出校园下塘、下河、下堰、下水库等水域游泳、嬉水、
贵校拟定的《安全书》4家长坚决不把家里的二轮车、三轮摩托车、农用车等交予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驾驶。凡教育不听,仍继续把自家的车辆交予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驾驶,一切后果由学生家长本人负责;
5任何学生坚决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凡教育不听,仍继续乘坐无牌无证车辆的,一切后果由学生家长本人负责;
四食品卫生安全
我校将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和措施,进一步强化学校卫生管理,培养学生良好的饮食习惯。希望家长要求子女不准到无证无照的餐点就餐,防止各种流行疾病的传播,不喝生水,不吃未经冲洗或去皮的水果,不吃不合格食品及霉变食品,以防止食物中毒。
马场镇中心学校校本部
3月1日
骑缝章
马场镇中心学校与家长、学生签订的安全责任书存根
贵校拟定的《安全责任书》我已认真阅读,并将按照该责任书要求教育孩子,尽到监护人的职责。
年级班学生签字:家长监护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