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单件重量不超过45kg,超过尺寸的行李托运时受损的可能性几率更大,建议不要携带,具体以现场办理的情况为准。每件的重量不能超过5千克,体积不得超过20×40×55厘米。随身的行李总共不超过5千克,不是一件。
法律依据:
《航班正常管理规定》 第四条 民航局负责对全国航班正常保障、延误处置、旅客投诉等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民航地区管理局负责对所辖地区的航班正常保障、延误处置、旅客投诉等实施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