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规定,任何企业或个人要进行生产、经营、服务、零售等,都必须先到工商局、税务局等相关部门办理完手续后,方可经营。工商税务中的工商一般指工商行政管理局,税务则是指税收管理职能部门,它们有各自的职责范围,承担相应的执法和管理责任。而其中,税务登记就是整个税收征收管理的起点。
1、个体户在当地的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后,就应该按要求依法办理相应的税务登记。
2、个体户要按照当地税务局的规定建立相应账簿,并进行准确记录及核算。并且,当地的税务机关有权对个体户进行查账,以确认个体户正确缴纳税款。但如果个体户生产规模较小或没有相应的会计记录,那么税务部门就会采用定期定额的方式对个体户进行税款征收。
个体户报税的流程:
1、领取税务机关审核登记后发放的税务登记证。
2、确定明确的税务登记人员,按照当地的税务管理制度规定使用、登记发票。
3、按时向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并且按时提供交税前登记的有关资料。
4、带着经营活动产生的发票和会计记录前往税务局进行交税。一般而言,在纳税申报环节,个体户都应注意按照当地的法律对税务进行自我检查并且接受税务机关的抽查。
自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含湖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2、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