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若夫妻一方在外购置房产且另一方不知情、共同财产的房屋被擅自卖掉或一方以他人名义购置房产再过户到自己名下,这些财产在离婚分割时不再列入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离婚时,只要满足以下情况之一,就可以认定财产转移:
1、在夫妻离婚之前,一方在外购置房产,而另一方毫不知情。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产不再列入分割范围。
2、在离婚诉讼前后,夫妻一方私自出售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
3、在婚姻关系期间,一方以他人名义购置房产,然后在离婚后将其过户到自己名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