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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编的主要内容确立自甘风险规则

2024-07-13 来源:爱问旅游网

法律主观:

一、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侵权责任 的构成要件是:
1.违法行为,行为分为作为和不作为。
2.损害事实,损害事实是侵权责任构成中的客观后果的要件,这是产生赔偿责任的基础。
3.因果关系。
4.主观过错,主观过错要件是一个主观的要件,是行为人在实施行为的时候的主观上的心理状态,而不是客观表现。
二、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有:
1. 过错责任原则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1)如果加害人在主观上不存在过错,就不承担民事责任。
(2)除法律作出特别规定的外,侵权责任一般采取过错责任原则。
2.过错推定原则
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1)不考虑行为人有无过错;
(2)以法律有明确规定为前提;
(3)只有存在法定的免责事由时,行为人才能主张免责。
三、侵权责任赔偿范围有哪些
侵权致损的赔偿范围如下:
1.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造成残疾的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
3.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还包括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发生侵害他人权益的结果,但却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的主观状态。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 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 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五条 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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