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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范围

2024-07-13 来源:爱问旅游网

原告人范围应该包括:

(1)刑事被害人,即直接遭受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失的被害人。

(2)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及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

(3)没有和被害人发生直接的利害关系的主体,依照法律、司法解释可以主张的权利。如人民检察院可以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抢救被害人支付的费用及劳务可以要求被告人支付。

(4)在必要时,将第三人作为原告人参加诉讼。被害人在寻求损害赔偿的时候应该有一个科学合理的责任人。被告人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责任的直接承担者。

被告人的范围应当包括:

(1)刑事被告人及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

(2)未成年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

(3)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已经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及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

(4)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

(5)在逃的被告。

(6)保险公司(交通肇事)。

(7)取保候审的保证人。

一、交通肇事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般如何进行

一、关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方面:1、被害人死亡后,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作为近亲属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2、被害人没有死亡,但因伤不能参加诉讼,委托其近亲属或者其他人参加诉讼的,被害人仍是原告人。受委托的人不能成为原告人,其身分是委托代理人。3、不论被害人是否死亡,为被害人支付医疗费、丧葬费等费用的单位、个人,不能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二、关于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方面:1、刑事被告人。按照民事法律,缺席判决必须有明确的被告人,并经合法传唤拒不到庭。2、没有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只有实施了犯罪行为的刑事被告人才能成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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