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税务登记表需要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的正(副)本原件、复印件,以及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及批文原件及复印件。如果实际经营者与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上登记的经营者不一致,还需要提供承包、租赁合同复印件及实际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此外,还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的原件、复印件,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卡原件。生产经营场所
法律分析
我需要填写一份完整的《税务登记表》(一式两份)。
2、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的正(副)本原件、复印件(如属违法处罚的,提供2份复印件);
凡实际经营者与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上登记的经营者不一致的,应在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时附送承包、租赁合同复印件及实际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3、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及批文原件及复印件;
因合并、分立、改制而新设的企业应提供合并、分立、改制的批文原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复印件分别粘贴在税务登记表相应的位置上)。
5、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卡原件。
6、生产经营场所产权证或房地产租赁合同复印件。
7、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须提供总机构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
8、纳税人应填写《房地产基础信息登记表》、《单位车辆情况登记表》、《船舶情况登记表》,并提供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机动车行驶证、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的复印件,如无自有、承租房产及车船时也需在有关表格中申明。
9、由外地迁入深圳的企业需要提供迁出地税务机关的注销税务登记证明或清税证明的原件、复印件。
10、对纳税人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后超过30日办理税务登记的,应提供有关部门开出的工本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如属违法处罚的,提供2份复印件)。
11、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申请免交税务证件工本费的,需提供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再就业优惠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申请免交税务证件工本费的,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对我市领取失业救济金的原基建工程兵,在其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自行组织就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办理税务登记证时凭身份证、失业证免收工本费。
注:以上复印件应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公章。
结语
纳税人需要填写一份完整的《税务登记表》(一式两份),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和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如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应提供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如属违法处罚的,还需提供2份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及批文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此外,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以及生产经营场所产权证或房地产租赁合同复印件。对于分支机构,还需要提供总机构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对于纳税人,还需填写《房地产基础信息登记表》、《单位车辆情况登记表》、《船舶情况登记表》,并提供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机动车行驶证、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的复印件。如无自有、承租房产及车船,还需在有关表格中申明。对于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和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还需要提供相关部门开出的工本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税务登记证时,还需提供有关部门开出的工本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如属违法处罚的,提供2份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 第二十条 与外交代表共同生活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如果不是中国公民,享有第十二条至第十八条所规定的特权与豁免。
使馆行政技术人员和与其共同生活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如果不是中国公民并且不是在中国永久居留的,享有第十二条至第十七条所规定的特权与豁免,但民事管辖豁免和行政管辖豁免,仅限于执行公务的行为。使馆行政技术人员到任后半年内运进的安家物品享有第十八条第一款所规定的免税的特权。
使馆服务人员如果不是中国公民并且不是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其执行公务的行为享有豁免,其受雇所得报酬免纳所得税。其到任后半年内运进的安家物品享有第十八条第一款所规定的免税的特权。
使馆人员的私人服务员如果不是中国公民并且不是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其受雇所得的报酬免纳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 第五条 使馆馆舍免纳捐税,但为其提供特定服务所收的费用不在此限。
使馆办理公务所收规费和手续费免纳捐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 第十八条 使馆运进的公务用品、外交代表运进的自用物品,按照中国政府的有关规定免纳关税和其他捐税。
外交代表的私人行李免受查验,但中国有关机关有重大理由推定其中装有不属于前款规定免税的物品或者中国法律和政府规定禁止运进 、 运出或者检疫法规规定管制的物品的,可以查验。查验时,须有外交代表或者其授权人员在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