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转出人员提出申请,向企业年金管理工作人员出示本单位人事命令、新单位入职人事命令、身份证件原件,并各提供一份复印,提供调入单位企业年金协助转移函和地方人社部门出具的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复印件;
2、工作人员根据材料及规定确认权益归属,办理权益归属手续。
3、对已转入保留账户下的职工本人个人账户办理转出;
4、局年金办公室复核相关资料;
5、年金计划受托人完成划款流程并送达相关单据;
6、单位年金管理小组将转移报告、转移明细表、划款凭证等交付给职工本人;
7、职工本人将相关资料提交至新单位,转移结束。
法律依据:《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 第九条 工作人员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后,由本人选择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的方式:
1、可一次性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契约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
2、可选择按照本人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职业年金月待遇标准,发完为止,同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享有继承权。
本人选择任一领取方式后不再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