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具有南昌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较稳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至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已按《缴存办法》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六个月)以上,且对本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项目尚无提取使用过本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自住住房的,必须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用于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必须有相关
法律分析
如果南昌的职工在购房时资金不足,他们可以考虑申请公积金贷款来减轻经济负担。不过,南昌公积金贷款有一定的条件,一般包括有较稳定收入、按时足额缴存工具六个月以上、有南昌市城镇常住户口等。
(一)具有南昌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持有效居留身份的还须提供原居住地的户籍证明;
(二)有较稳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三)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至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已按《缴存办法》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六个月)以上,且对本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项目尚无提取使用过本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四)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自住住房的,必须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用于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必须有相关规划、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五)具有符合规定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房屋一定比例的首付款或自有资金;
(六)同意按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南昌公积金贷款有哪些条件?以上对此进行详细介绍,相信您应该清楚明白。如果职工想要进行公积金贷款,必须具有南昌市城镇常住户口,而且收入稳定、信誉良好,同时已经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拓展延伸
南昌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是什么?
根据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南昌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贷款时年满18周岁且未满35周岁的自然人;
2. 申请贷款时在南昌市行政区域内,且不属于异地贷款人员;
3. 申请贷款时在南昌市行政区域内,且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4. 申请贷款时在南昌市行政区域内,且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5. 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记录;
6. 个人信用良好,无不良的贷款记录;
7. 购买的住房必须是在南昌市行政区域内,且必须是自住住房。
综上所述,若想要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以上条件。如果您需要进一步了解南昌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可以前往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咨询。
结语
南昌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包括有较稳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等。同时,还需要满足购房合同或协议、规划、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等条件。如果职工想要进行公积金贷款,必须具有南昌市城镇常住户口,且收入稳定、信誉良好,同时已经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章 销售条件 第十二条 商品住宅按套销售,不得分割拆零销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章 销售代理 第二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的,受托机构应当是依法设立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与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订立书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应当载明委托期限、委托权限以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权利、义务。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章 销售代理 第二十六条 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商品房销售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