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公司,在职期间作品著作权是不归属公司而归属个人的,在职期间的作品一般是职务作品,即单位职工完成单位工作任务创作的文学、艺术类作品。“工作任务”是指单位职工在单位中应当履行的职责。
一般而言,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可优先使用。在其作品完成后一定期限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1、主要利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地图等职务作品;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职务作品不同于法人作品。
一、著作权能不能继承取得?
公民的著作权系专属性质的权利,其中的人身权利,如署名权与修改权等,只能归著作权人所有,不能列入遗产,不能继承。但是个人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如作品的稿酬,出版、改编、上演作品所得报酬等,则可列入遗产发生继承。
继承著作权,是继承人在著作权保护期间内,即作者生前及死亡后50年之内,可以继承被继承人的作品使用权、发表、复制、发行作品的权利和获得稿酬权。
著作权中的复制、发行等财产权利可以继承,署名等人身权利不可以继承。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为著作权人时,其财产权利不属于公民个人,也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