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的,放射性废物含有传染病病原体、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要求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后果特别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我们可以看到,污染环境罪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我国缓刑的条件之一是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即使犯有污染环境罪,只要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符合以下四个条件的,也可以宣告缓刑。如果18岁以下怀孕的女性和75岁以下的女性符合以下四个条件,应该是缓刑。第二,有悔罪表现。第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第四,宣布缓刑对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因此,污染环境罪有可能判处实刑或缓刑,最终取决于犯罪的情节和后果。只要是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既不是累犯,也不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符合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就可以宣告缓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四)致使多人重伤、严重疾病,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死亡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