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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

2024-07-11 来源:爱问旅游网

法律主观:

刑事诉讼法一百二十条是对讯问犯罪嫌疑人的规定。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应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以及认罪认罚和吃从宽处理的法律规定。提问前要先问有没有犯罪行为,并听其陈述和辩解。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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