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注册商标专用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商标专用权质押书面合同,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登记。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出质人与质权人可以自行办理,也可以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手续。
1、申请
申请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可在一份申请书中载明需要质押的多个注册号);
(2)出质人和质权人的营业执照副本(需经年检有效)的复印件;
(3)《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如果注册人发生改变,还应附送相关证明的复印件;
(4)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和主合同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合同由法人代表授权的人签署的,还应附有关授权文件);
(5)具有无形资产评估经验的评估机构出具的商标评估报告;
(6)提交双方出具的商标代理委托书。
2、受理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件不齐备的,登记机关应当要求申请人补正。不补正或补正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申请登记书件齐备、申请手续符合规定的,商标局予以受理。受理日期即为申请日期。
3、登记
登记机关应当于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符合登记条件的,商标局予以登记,发给《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出质人不是商标专用权合法所有人的;
(2)商标专用权归属不明确的;
(3)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一、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如何做
1、提交资料
申请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时,知识产权人应持有相应的《商标注册证》、《专利证书》等,向银行提交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书面申请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2、评估作价
由专业评估机构对企业知识产权进行评估。质押物通常是商标权和专利权,其自身都具备一定的价值,不过也受到企业业绩、市场占有份额等因素影响,需要专业机构对其当下价值做出合理客观的评估,为质押类业务提供价值参考。
3、银行审核
银行对企业提交的资料以及商标专用权或专利权评估结果进行审核。等待审核通过后,双方签订合同。
4、质权登记
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合同签订之后,还需持相关证件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办理质押权登记。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不断优化流程,力争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知识产权质押登记电子化登记。
5、放款
取得知识产权质押登记证书后,金融机构可按照双方签订的贷款合同给借贷方资金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