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应当在用工之日起的三十日内交社保。用工之日,就是公司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日,公司应当及时为员工申报社保并缴纳社保费用。如果公司不申报社保登记的,则由社保经办机构核定其应缴纳的社保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11月份工作不到20天,工厂让自己交社保
公司应当在用工之日起的三十日内交社保。用工之日,就是公司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日,公司应当及时为员工申报社保并缴纳社保费用。如果公司不申报社保登记的,则由社保经办机构核定其应缴纳的社保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三月份入职,现在十一月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没签订劳动合同申请劳动仲裁具体如下:1、提交申请书;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4、仲裁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5、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劳动合同的条款有哪些1、劳动合同应尽量详细地约定双方的义务;2、劳动合同最好约定明确可行的违约责任和罚则;3、最好约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或者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我三月份加入公司,现在十一月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劳动纠纷只能先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再起诉。直接起诉法院不受理。仲裁结果对诉讼没有影响。没有劳动合同,要提供能证明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资卡、出勤卡之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022,11.12份社保没有交,单位直接把我吧一月份今年的交了?
不交社保是违法的.用人单位未给你交社保的做法是违法的,你可以这样做1、与单位协商,要求补缴社保2、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情况3、向社保局投诉,要求社保部门督促单位补缴4、要求解除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金(你已经跳槽了)5、有其他损失的,要求用人单位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积金没有贷款,一月份停止支付,多久可以提取现金
公积金的提取跟公积金停交多久没太大关系,公积金需要符合相应情况才能提取,只要符合提取条件,随时都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