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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医保报销范围

2024-07-16 来源:爱问旅游网

法律主观:

医保报销关系到很多人的利益,现在很多费用都可以通过我们缴纳的医保来报销。那么 江苏 的 医疗保险 政策是怎么样的呢?医疗保险的保险报销流程是怎么样的呢?为了帮助大家了解相关的 法律知识 ,下面 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 一、江苏医保报销政策怎么规定的 1.门诊报销比例规定 上了医保后,如果是在职职工,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20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而无论哪一类人,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支付的费用的最高限额是2万元。 2.住院报销比例规定 目前一个年度内首次使用 基本医疗保险 支付时,无论是在职人员还是退休人员,起付金额都是1300元。而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50%确定,就是650元。 而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额目前是7万元。住院起付标准如下: 三级含三级以上医院:7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500元、400元、300元。 二级含二级专科医院:6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400元、300元、200元。 一级含以下医院:5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300元、200元、100元。 在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甲类及普通诊疗费在职职工支付为85% 退休人员支付:90%;乙类药品支付75%;高精尖支付70%。 职工医疗保险慢病和特殊疾病、重大疾病,年度内起付标准为700元。甲类及普通诊疗支付80%,乙类为75%高精尖为70%。 二、医保报销流程 1、刷卡直接结算: 参保人持江苏省统一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会保障卡”)在异地就医联网医疗机构就医时,可刷卡直接结算。医疗费中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由个人直接现金支付或个人账户支付,应由医保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医院结算。 2、先垫付后报销: 参保人先自己全额垫付医疗费,再凭疾病诊断证明、费用发票等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以上就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江苏医保报销政策的相关知识,住院报销和门诊报销都是有报销起付标准的。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到进行咨询。他们会提供最专业的意见供你参考。

法律客观: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八条 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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