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专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而根据该法第三条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因此申请专利应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个人可以在各地专利代办处直接提交、也可以邮寄至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也可以委托专业的专利代理机构进行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