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国旗的处罚如下:
故意在公共场合焚烧、破坏、绘画,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故意在公共场合焚烧、破坏、绘画、弄脏、践踏等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的,参照其他相关的处罚规定,由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
在公共场合故意焚烧、破坏、绘画、污染、践踏等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的,参照治安处罚条例的规定,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九条 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第十九条 不得升挂或者使用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不得倒挂、倒插或者以其他有损国旗尊严的方式升挂、使用国旗。
不得随意丢弃国旗。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回、处置。大型群众性活动结束后,活动主办方应当收回或者妥善处置活动现场使用的国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
第十三条 国徽及其图案不得用于:
(一)商标、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商业广告;
(二)日常用品、日常生活的陈设布置;
(三)私人庆吊活动;
(四)国务院办公厅规定不得使用国徽及其图案的其他场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