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办理房屋过户所需资料和流程。过户需要的材料包括卖方和买方的身份证原件、卖方的房产证、买方的户口本(已婚的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非卖方亲自办理的还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办理流程是双方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对房屋进行价格评估,并缴纳相应的税费和工本费。
法律分析
办理过户所需资料包括:买方和卖方的身份证原件、卖方的房产证、买方的户口本(已婚的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非卖方亲自办理的还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办理流程是双方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对房屋进行价格评估,并缴纳相应的税费和工本费。
一、办理过户需要的材料
办理过户需要的材料买卖双方都是不一样的,办理过户需要的材料有以下内容:
卖方
1.身份证原件
2.房产证
3.本人办理,如本人无法亲自到场可签订委托书,受托人带身份证原件办理也可。
买方
1.身份证原件
2.户口簿原件
3.不是本地的要提供暂住证原件,如买方已婚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如果是外省个人需提供夫妻双方暂住证原件。
4.本人办理,如本人无法亲自到场可签订委托书,受托人带身份证原件办理也可。
二、办理过户的流程
在房地产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时,房产共有人应当到场配合买房人办理过户手续。如果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现场,需提供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代为办理。办理过户的流程:
1.买卖双方持买卖协议、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房屋所有权证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并申报交易价格;
2.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需要,要求对交易的房地产进行价格评估;
3.由买方到财政部门缴纳契税,卖方到地方税务局申报缴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任任何买卖双方(也可以在合同或协议中约定一方)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缴纳交易费、工本费;
4.排队等待领房屋所有权证;
5.买方持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原来的土地使用权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工本费,领取新的土地使用权证。
三、过户是什么意思
房屋转让过户规定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
拓展延伸
过户流程及所需材料是房屋转移过程中非常重要的环节。根据我国《房屋登记条例》规定,房屋过户需要进行房屋买卖合同签订、房屋评估、房屋过户手续等多道程序。买卖双方需要准备好以下材料:
1. 房屋买卖合同:这是房屋过户的基础文件,其中包括房屋信息、房屋价格、交割日期等内容。
2. 房屋评估报告:这是房屋过户的必要文件,用于证明房屋的价值。
3. 房屋权属转移证:这是房屋过户的核心文件,用于证明房屋所有权的转移。
4. 房屋买卖税费发票:这是房屋过户的税费凭证,证明买卖双方已经缴纳了应缴的税费。
5. 房屋交付证明:这是房屋过户的证明文件,用于证明房屋已经交付给买方。
6. 买方身份证明:这是房屋过户的证明文件,用于证明买方的身份。
7. 卖方身份证明:这是房屋过户的证明文件,用于证明卖方的身份。
8. 房屋钥匙:这是房屋过户的证明文件,用于证明买方已经取得了房屋的钥匙。
以上材料均为房屋过户所必需的文件,买卖双方必须确保准备齐全,否则过户将无法进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12-29) 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12-29) 第八条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2020-11-29) 第十九条 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