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一般什么叫做职务犯罪?

一般什么叫做职务犯罪?

2024-07-09 来源:爱问旅游网

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进行的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等行为,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常见的职务犯罪包括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单位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财物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枉法追诉裁判罪、私放在押人员罪、国家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被

法律分析

一般而言,什么是职务犯罪?

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其拥有的职权,进行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等行为,进而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这些行为如果违反了刑法,就应当受到刑事处罚。

常见的职务犯罪包括: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单位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财物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枉法追诉裁判罪、私放在押人员罪、国家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被骗罪等。

二、职务犯罪的特点是什么

一般犯罪都有构成犯罪的四个要件“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

1、职务犯罪的主体具有多元性,但其紧紧围绕着“职务”二字,其中包括: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单位委派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2、职务犯罪的主观方面,既有故意犯罪也有过失犯罪,其中故意犯罪占大多数。

3、职务犯罪在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的犯罪行为;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实施的犯罪行为;国家工作人员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实施的犯罪行为。

4、职务犯罪侵犯的是国家对职务活动的管理职能。

5、职务犯罪侵犯是多重客体,也就是说,单位犯罪一般同时侵犯不止一个客体,此类犯罪无一例外地侵犯了国家对职务活动的管理职能;同时还侵犯了具体的社会关系。

三、职务犯罪的构成及其要件有哪些

要了解职务犯罪的构成就必须知道一般犯罪的构成我国刑事法律中规定,某一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主观与客观要件的总和。这种主观要件与客观要件是法定的是一般犯罪的基本要求。

(1)、职务犯罪主体要件:

职务犯罪的主体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一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二是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中的国家工作人员、三是人民团体中的工作人员、四是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2)、职务犯罪的主观要件:

是指行为人对其行为的危害后果,所持的一种心理与心理状态。

(3)、职务犯罪的客体要件:

侵害的是国家对职务活动的管理职能。

(4)、职务犯罪的客观要件。

我国法律规定职务犯罪的客观要件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

一是利用职务之便;二是滥用职权;三是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务。

拓展延伸

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履行职务或者违反法律、法规,故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这种行为一般具有以下特点:一是侵犯公共财物,二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三是故意非法占有,四是违反法律、法规。职务犯罪是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影响国家工作人员形象,破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的行为。对职务犯罪行为,我国刑法采取了高压打击的态度,对犯罪行为依法定罪量刑。

结语

职务犯罪是指利用职权进行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等行为,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常见的职务犯罪包括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单位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财物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枉法追诉裁判罪、私放在押人员罪、国家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被骗罪等。职务犯罪的特点包括主体具有多元性,主观方面既有故意犯罪也有过失犯罪,侵犯的是国家对职务活动的管理职能,侵犯多重客体。职务犯罪的构成及其要件包括职务犯罪主体要件、主观要件、客体要件和客观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九章 渎职罪 第四百零三条 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前款行为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六十六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有下列情形之一,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自己的亲友进行经营的;

(二)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商品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销售商品的;

(三)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不合格商品的。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