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承租方在合同期内转租合法,但需出租人同意。未经同意转租者可被解除合同。若出租人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转租。没有签房屋租赁合同不可随时搬走。口头约定租期者需履行约定,未约定租期属不定期租赁,可随时搬走。不定期租赁需满足三种情况:未约定租期、未采用书面形式、租期届满继续使用。
法律分析
一、商铺承租方在合同期内转租合法吗
1、商铺租赁在租赁期限内的,承租人在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转租是合法的,如果承租人不同意的,不得转租。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对租赁物转租】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八条【推定出租人同意转租】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二、没有签房屋租赁合同,可以随时搬走吗
首先,可以明确的是,没有签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不可以随时搬走。
其次,这种情况下承租人随时搬走的话要按以下处理:
1、有口头约定租期的,租期未到时承租人随时搬走构成违约。
一般人认为白字黑字写下的才算合同,其实不然,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所以,没有签订书面房屋租赁合同,但双方口头约定租金、租期的,双方需要按该约定履行义务。此时,如果口头约定的租期未到即搬走,就构成违约,承租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2、未约定租期属于不定期租赁,承租人即可以随时搬走。
在不定期租赁中,双方有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因此承租人可以随时搬走。
另外,以下三种情况即会被认定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1)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租期,具体包括书面合同和口头合同。
(2)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即视为不定期租赁。
(3)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结语
商铺承租方在合同期内转租合法与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转租给第三人,否则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若出租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未提出异议,六个月内视为出租人同意。没有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况下,承租人不可随时搬走。口头约定租期的,未到租期搬走构成违约;未约定租期属于不定期租赁,承租人可随时搬走。需注意,口头约定租金、租期的约定也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四十条 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出卖人向其交付的标的物:
(一)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
(二)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