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工人工资被包工头克扣,如何维权?

工人工资被包工头克扣,如何维权?

2024-07-12 来源:爱问旅游网

单位不得克扣员工工资,违法行为可通过劳动仲裁进行索赔。工资支付应按约定日期进行,遇节假日提前支付。完成临时劳动或具体工作后应立即支付工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一次付清工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工资,仅可代扣税费、保险费、抚养费等。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工资支付情况,侵害劳动者权益需支付工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劳动争议可通过劳动仲裁机关解决,不服仲裁裁决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1、单位是不得克扣员工工资的,克扣员工工资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索赔。2、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第八条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结语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得克扣员工工资,克扣员工工资属于违法行为。员工有权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索赔。工资必须按约定日期支付,即使遇到节假日或休息日,也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完成临时劳动或具体工作后,用人单位应立即支付工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除非是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用、抚养费、赡养费等特定情况。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工资支付情况,对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可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争议时,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如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七章 法 律 责 任 第六十五条 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吊销资质证书,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四章 建筑工程监理 第三十五条 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七章 法 律 责 任 第六十七条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