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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调查报告

2024-07-16 来源:爱问旅游网

 

中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调查报告

 

 

 

中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发展报告(白皮书)课题组

 

课题发起组织: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

总顾问:陈清泰

特邀顾问:鲁志强  谢伏瞻  邵宁  林用三  徐颂陶

课题领导:陈小洪  李兆熙  张文魁

课题组长:林泽炎

问卷调查合作方: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网

问卷设计:王继承  林泽炎  马淑萍  李春苗  王玉丛

数据处理:王继承  林泽炎  孔繁敏  李超平  郑晓露

资料编辑:李春苗  马淑萍  肖庆文  王玉丛    

本报告文字撰写:林泽炎

定稿:林泽炎  肖庆文  李春苗

 

[1][1] 本次调查共收回2100份问卷(一份问卷即为一个企业的情况),对明显无效的问卷进行了剔除,最后用于分析的有效问卷共1883份(实际分析中有些部分可能少于这个数字)。具体样本构成、数据处理方法及具体的调查结果见详细的《转型中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

1根据调查问卷数据编码约定,平均数越大,该类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越差。

作者: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 林泽炎 

 

 

 

 

目录

中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调查报告——薪酬管理现状4

一、不同背景公司员工对薪酬的满意度:大部分满意4

二、企业薪酬管理模式:大部分实行分类管理5

三、技术人员的薪酬结构6

(一)主要形式:岗位工资、奖金、各种津贴、职务工资6

(二)工资收入构成:近半数企业技术人员固定工资占其收入60%以上7

四、销售人员的薪酬结构8

(一)主要形式:岗位工资、奖金、佣金、各种津贴9

(二)工资收入构成:近半数企业销售人员固定工资占其收入40%以下10

五、技术、销售以外人员薪酬结构10

(一)主要形式:岗位工资、奖金、各种津贴、职务工资10

(二)工资收入构成:多数企业技术、销售人员以外人员固定工资占其收入60%以上11

六、长期激励的主要形式:虚拟股票12

七、工资水平:多数企业人均月收入在800~2500元之间13

八、人工成本:多数企业人工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在30%以下14

九、企业确定工资标准的主要依据15

中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调查报告——人员绩效考核现状17

一、企业人员绩效管理现状较差,考核效果一般,人员绩效考核还没有普遍成为企业必须进行的一项人力资源管理工作17

二、中部参加调查的国有企业比重大,员工考核管理的统计结果高于其他地区企业18

三、国有企业建立考核制度和实施人员绩效考核的面较广,但执行不力,考核实施效果一般;私营企业实施考核效果好19

四、金融业、水电煤气业、交通仓储邮政业建立有考核制度的比重高,执行情况令人不满意20

五、上市促进企业提高人员绩效考核管理水平21

六、企业规模越大,员工绩效考核的规章制度和实施管理相对较好;中小型企业人员绩效考核效果差于小企业和大型企业22

中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调查报告——岗位管理现状24

一、我国企业当前岗位管理的总体状况24

二、不同地区企业岗位管理状况25

三、不同性质企业岗位管理状况25

四、上市与非上市企业岗位管理状况26

五、不同规模企业岗位管理状况27

六、不同行业企业岗位管理状况28

中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调查报告——制度建设现状30

中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调查报告——劳动用工招聘现状38

一、我国企业劳动用工总体上已初步规范,逐渐市场化38

(一)招聘会是企业发布就业信息的最主要渠道38

(二)社会招聘已是中国企业录用员工的主要来源38

在问卷调查的四个员工来源选项中,被调查企业录用员工的来源主要是“社会招聘人员”(82.9%)、“毕业生”(65.5%),远远高于“复转军人”(7.5%)和“劳务派遣”(4.5%),较为集中。开放式调查表明企业录用员工还有以下来源:解决内部职工子女就业难题、上级主管单位人员、挖掘同行业其他熟练工、公司内部人员、上级分流人员、下岗职工、农民工、家族亲戚成员、所在地附近居民、有业务关系的人员、领导子女、关系户,等等。(三)中国企业人员甄选方法有待丰富,但面试是基本方法39

(四)主动辞退员工情况已很普遍39

二、西部企业要加强劳动用工规范的建立,中部企业要加强规范的执行39

(一)中部和西部企业要多发挥职业介绍所的作用,中部企业参加“校园招聘”的比例仅次于“招聘会”39

(二)接收毕业生比例中部企业最高,接收复转军人比例东部企业最低40

(三)使用“心理测试”、“面试”的东部企业比例相对较高,使用“知识测验”、“竞聘演讲”的中部企业比例相对较高40

(四)中部企业主动辞退员工的比例最低40

三、国有企业要加强人员招聘录用制度建设并加大执行力度,私营企业同时还要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建设及其执行规范程度40

(一)国有企业“校园招聘”比例高,其他性质企业“媒体广告”比例高41

(二)接受毕业生和复转军人的国有企业比例远高于其他类型企业,私营企业人员来源的市场化程度最高41

(三)国有企业使用“面试”、“心理测试”的比例相对较少,“竞聘演讲”的比例相对较高41

(四)国有企业在主动辞退员工的比例上远远低于非国有企业41

四、建筑企业要规范人员招聘程序并严格执行,批发零售餐饮企业还亟需完善劳动合同并认真执行42

(一)房地产业和社会服务业使用“媒体广告”比例最高42

(二)水电煤气业接受复转军人的比例相对较高42

(三)各行业在采用人员选聘方法上差别不大43

(四)水电煤气业主动辞退员工的企业比例相对较少43

五、企业上市促进了企业劳动用工的规范化和市场化43

(一)上市企业“校园招聘”比例远高于未上市企业,“朋友介绍”比例低于未上市企业43

(二)上市企业在接收毕业生和社会招聘人员方面的比例相当43

(三)上市企业运用人员选聘方法高于未上市企业44

(四)企业是否上市与“主动辞退过员工”关系不大44

六、大企业重视招聘学生,中小企业用工市场化程度高但亟需建立用工规范并认真执行44

(一)大企业重视招聘学生,小企业重视朋友介绍44

(二)接收毕业生、复转军人方面,大型企业比例高44

(三)大企业对各种人员甄选方法的运用比例高于小企业45

(四)中型企业主动辞退过员工的比例较高45

中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调查报告——企业员工培训现状46

一.不同背景公司培训经费投入情况46

二.不同背景公司制定员工培训计划情况47

三.不同背景公司员工培训计划执行情况48

四、不同背景公司员工培训的主要方式49

五.不同背景公司员工培训效果的跟踪与评价51

六.不同背景公司实施培训对改善员工绩效的作用52

七.不同背景公司培训结果对员工晋升的影响情况54

八、不同背景变量在培训方面的差异比较55

. 结论与建议56

中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调查报告——薪酬管理现状

 

内容摘要:我国大部分企业员工对薪酬表示满意;大部分企业在薪酬管理上实行分类管理,技术、销售及其他人员薪酬结构各不相同;长期激励的主要形式是虚拟股票;多数企业人均月收入在800~2500元之间,多数企业人工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在30%以下;企业一般参照同类企业经验数据和本企业历史水平确定工资标准。

 

关键词:企业人力资源  薪酬管理

 

薪酬管理是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内容,本次调查涉及不同企业的员工薪酬满意度、薪酬结构、长期激励形式、企业人工成本、人均月收入以及制定工资标准依据等方面。

   一、不同背景公司员工对薪酬的满意度:大部分满意

从调查的总体情况看,大部分企业员工对目前的薪酬表示满意。回答“基本满意”、“很满意”或“非常满意”的占72.7%,回答“不满意”或“非常不满意”的占27.3%。

 

从不同地区看,西部、中部比东部地区企业员工对目前的薪酬满意度高。东部、中部、西部地区企业员工回答“基本满意”、“很满意”或“非常满意”的比例分别是71.6%、75.8%和76.5%;中部地区企业员工回答“非常满意”或“很满意”的比例最高。

 

从不同性质企业看,集体企业的满意度最高,回答“基本满意”、“很满意”或“非常满意”的比例为82.1%,高出总体水平9.4个百分点。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私营企业的薪酬满意度较低,它们回答“不满意”或“非常不满意”的比例分别是28.9%、28.5%。外资、港澳台资企业薪酬的满意度与其他性质企业差别不明显,回答“基本满意”、“很满意”或“非常满意”的为73.9%,比总体水平仅高出1.3个百分点。

 

从不同行业看,员工对薪酬的满意度差别很大。按照回答“基本满意”、“很满意”或“非常满意”的比例从高到低排列的顺序为:公用事业、采掘业、社会服务业、通讯与信息技术(IT)、金融保险、制造业、房地产、农林牧渔业、批发零售餐饮、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分别为90.3%、87.5%、80.6%、77.3%、77.1%、71.6%、70.5%、70.3%、67.2%、62.9%、62.7%。其中,制造业、房地产、农林牧渔业、批发零售餐饮、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回答“基本满意”、“很满意”或“非常满意”的比例低于总体水平。

 

从企业是否上市看,上市企业员工比非上市企业员工(包括拟上市企业)的满意度高,境外上市比境内上市企业员工的满意度高。上市企业员工回答“基本满意”、“很满意”或“非常满意”的分别为:境内上市75.5%、境外上市77.2%、境内境外都上市78.5%;拟上市、没有上市企业回答“基本满意”、“很满意”或“非常满意”的分别为75.2%、71.1%。

 

从企业规模看,销售额或资产总额3亿元以上企业员工的薪酬满意度较高,回答“基本满意”、“很满意”或“非常满意”的比例分别为76.6%、75.2%;其次是销售额或资产总额3000万元以下企业,回答“基本满意”、“很满意”或“非常满意”的比例分别为73.2%、72.4%

   二、企业薪酬管理模式:大部分实行分类管理

从调查的总体情况看,大部分企业(75.7%)在薪酬管理上实行分类管理,即对不同类别员工采取不同的薪酬结构形式。

 

从不同地区看,西部、中部地区企业实行薪酬分类管理的比例略高于东部地区,但差别不大。东部、中部、西部地区企业实行薪酬分类管理的比例分别为75.1%、76.7%和77.2%。

 

从不同性质企业看,集体企业、非国有股份和有限责任公司、私营企业采取薪酬分类管理比例较高,分别为82.1%、80.7%和78.6%。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采取薪酬分类管理的比例相对较低,这可能是由于部分国企仍然维持传统工资体制。

 

从不同行业看,薪酬分类管理与行业企业岗位差别化程度有关,采掘、制造、房地产、批发零售餐饮、社会服务业的比例高于总体平均水平,分别为79.2%、78.5%、77.9%、77.0%、76.7%;农林牧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公用事业的比例低于总体平均水平。

 

从企业是否上市看,境内境外都上市的企业采取薪酬分类管理的比例最高(82.4%),其次为拟上市企业(79.2%)。

从企业规模角度来看,采取薪酬分类管理的差别不大。

    三、技术人员的薪酬结构

  (一)主要形式:岗位工资、奖金、各种津贴、职务工资

从调查的总体情况看,对技术人员采取最多的薪酬形式是“岗位工资”(70%)、“奖金”(55.3%)、“各种津贴”(48%)和“职务工资”(44.7%);采取“长期激励”、“佣金”的比例较低,分别为8%和15.5%。

 

从不同地区看,除“职务工资”以外,在其他薪酬形式上,中、西部地区采取的比例均高于东部地区企业,“佣金”的比例分别高出东部地区2.3和1.1个百分点,“长期激励”的比例分别高出东部地区3.4和1.8个百分点。中部地区采取“技能工资”的比例最高(40.5%),西部地区采取“年功工资”比例最高(36.6%)。

 

从不同性质企业看,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非国有股份和有限责任公司对技术人员采取最多的薪酬形式是“岗位工资”、“奖金”和“各种津贴”,私营企业、外资、港澳台资企业是“岗位工资”、“奖金”和“职务工资”,集体企业是“职务工资”、“岗位工资”和“奖金”。在采取“职务工资”上,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资、港澳台资企业的比例均高于总体平均水平,这表明职务对非国有企业技术人员薪酬的影响较大;在采取“年功工资”上,集体企业、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比其他性质企业比例高,这表明资历对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技术人员薪酬的影响较大;在采取“岗位工资”上,不同性质企业间差别不明显,非国有股份和有限责任公司、私营企业的比例较高,集体企业的比例最低;在采取“佣金”上,集体企业、私营企业比例较高,外资、港澳台资企业的比例最低;在采取“长期激励”上,非国有股份和有限责任公司、私营公司比例较高,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比例较低。

 

从不同行业看,在采取“岗位工资”上,农林牧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比例低于60%;在采取“职务工资”上,行业间差别较大,社会服务业、通信与信息技术比例较高,采掘业比例最低;在采取“年功工资”上,采掘业比例最高,高于总体平均水平近3倍;在采取“佣金”上,企业经营结果受技术人员个人绩效影响大的行业采取佣金的比例高,通信与信息技术、社会服务业采取“佣金”的比例高于采掘业、批发零售餐饮;在采取“长期激励”上,农林牧渔业、公用事业、通信与信息技术比例较高。

 

从企业是否上市看,上市与否对技术人员薪酬结构影响不明显。在采取“长期激励”上,无论是境内上市还是境外上市企业,其比例均高于没有上市企业。

 

从企业规模看,企业规模越大,对技术人员采取“长期激励”和“年功工资”的比例越高,规模大的企业更重视员工的资历。

   (二)工资收入构成:近半数企业技术人员固定工资占其收入60%以上

从调查的总体情况看,48.3%的企业技术人员固定工资占其收入比例60%以上,其中固定工资比例在60~80%的占26.7%,80%以上占21.6%;24.7%的企业技术人员固定工资占其收入比例低于40%。

 

从不同地区看,东部地区企业技术人员固定工资占总收入60%以上的比例最高(49.9%),其次是西部地区(48%),中部地区最低(39.5%)。西部地区企业技术人员固定工资占总收入40%以下的比例最高(25.7%),其次是东部地区(24.5%),中部地区最低(24%)。

 

从不同性质企业看,技术人员固定工资占其收入比例60%以上的,外资、港澳台资企业比例最高(56.1%),以下依次为非国有股份和有限责任公司(53.5%)、私营企业(47.5%)、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43.4%)、集体企业(25%)。固定工资比例占其收入40%以下的,集体企业比例最高(37.5%),其它依次为私营企业(26.9%)、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25.8%)、外资、港澳台资企业(21.2%)、非国有股份和有限责任公司(19.8%)。

 

从不同行业看,采掘业企业技术人员固定工资的比例最高,近80%的企业技术人员固定工资占其收入60%以上,以下依次为金融保险业(62.5%)、房地产(59.5%)、通讯与信息技术(57.2%)、批发零售餐饮(55.1%)、制造业(48.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43.6%)、建筑业(41.1%)、社会服务业(39.4%)、农林牧渔业(38.1%),其中金融保险业、房地产、通讯与信息技术、批发零售餐饮、制造业的比例高于总体平均水平。固定工资占其收入40%以下的,比例较高的行业有农林牧渔业(38.1%)、社会服务业(35.4%)、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28.2%),它们的比例均高于总体平均水平。

 

从企业是否上市看,技术人员固定工资比例境外上市企业比境内上市企业和非上市企业高,其中境内上市和境内境外都上市企业固定工资在60%以上的比例分别为49.3%和65.9%,均高于总体平均水平。

    四、销售人员的薪酬结构

  (一)主要形式:岗位工资、奖金、佣金、各种津贴

从调查的总体情况看,企业对销售人员采取最多的薪酬形式是“岗位工资”(63.2%)、“奖金”(49.7%)、“佣金”(42.8%)、“各种津贴”(40.2%)。采取“长期激励”的企业占少数(7.3%)。

 

从不同地区看,中、西部地区企业销售人员采取“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奖金”、“佣金”和“长期激励”比例均略高于东部地区。在采取“年功工资”上,西部地区的比例最高。

 

从不同性质企业看,非国有股份和有限责任公司、私营企业、集体企业销售人员“岗位工资”的比例高于外资、港澳台资企业、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销售人员“职务工资”的比例最低,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的比例较高;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销售人员采取“年功工资”的比例较高,外资、港澳台资企业的比例最小;私营企业、非国有股份和责任公司销售人员采取“佣金”“长期激励”比例较高,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采取的比例最低。

 

从不同行业看,在采取“岗位工资”上,采掘业、批发零售餐饮、房地产比例较高,农林牧渔业、公用事业、金融保险业销售人员比例较低;社会服务业、批发零售餐饮业、通信与信息技术也销售人员采取“职务工资”比例较高;采掘业销售人员采取“年功工资”比例最高,高于总体平均水平近3倍;金融保险、通信与信息技术、房地产销售人员采取“佣金”比例较高,公用事业、采掘业、批发零售餐饮比例较低;在采取“长期激励”上,农林牧渔业、制造业、通信与信息技术行业的比例高于其他行业。

 

从企业是否上市看,境内境外都上市企业的销售人员采取“岗位工资”的比例最高,仅境外上市企业最低;非上市企业采取“职务工资”的比例高于上市企业;境内境外都上市企业采取“年功工资”的比例最高,高出总体平均水平近2倍;境内境外都上市和境外上市企业“佣金”的比例偏低;仅境外上市企业采取“长期激励”比例最高。

  (二)工资收入构成:近半数企业销售人员固定工资占其收入40%以下

从调查的总体情况看,47.8%的企业销售人员固定工资比例在40%以下。固定工资比例在20%以下占15.2%,20~40%为32.6%、60~80%为32.6%、60~80%为32.6%、80%以上为7.1%。

 

从不同地区看,中部地区企业销售人员固定工资占总收入40%以下的比例最高(52%),其次是西部地区(49.5%),东部地区最低(46.6%)。

 

从不同性质企业看,集体企业销售人员固定工资占总收入40%以下的比例最高(60.9%),以下依次为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49%)、私有企业(48.3%)、非国有股份和有限责任公司(47.2%)、外资、港澳台资企业(46%)。

 

从不同行业看,金融保险行业销售人员固定工资占总收入40%以下的比例最高(59.4%),以下依次为社会服务业(58.9%)、房地产(52.8%)、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43.9%)、批发零售餐饮(42.6%)、建筑业(42.0%)、农林牧渔业(40.0%)、公用事业(28.5%)、通讯与信息技术(24.6%)、制造业(20.7%)、采掘业(15.8%)。

 

从企业是否上市看,仅境内上市企业销售人员固定工资占总收入40%以下的比例最高(51.6%),以下依次为拟上市(51.0%)、没有上市(46.9%)、仅境外上市(45.6%)、境内境外都上市(41.0%)。

    五、技术、销售以外人员薪酬结构

(一)主要形式:岗位工资、奖金、各种津贴、职务工资

从调查的总体情况看,企业对技术、销售以外人员采取最多的薪酬形式是“岗位工资”(66.5%)、“奖金”(52.1%)、“各种津贴”(46.9%)和“职务工资”(44.3%)。采取“长期激励”的企业占少数(7.1%)。

 

从不同地区看,差别不大。中、西部地区采取“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各种津贴”、“奖金”和“长期激励”的比例略高于东部地区。东部地区采取“职务工资”和“佣金”的比例略高。

 

从不同性质企业看,非国有股份和有限责任公司、私营企业采取“岗位工资”的比例高于外资、港澳台资企业以及集体企业、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采取“职务工资”的比例最低,集体企业为最高;在采取“年功工资”上,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比例最高,外资、港澳台资企业的比例最低;采取“佣金”比例较高的是私营企业、集体企业和外资、港澳台资企业;在采取“长期激励”上,私营企业的比例最高。

 

从不同行业看,多数行业技术、销售以外人员的薪酬结构相近。在采取“岗位工资”上,采掘业、房地产、制造业的比例较高,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农林牧渔业较低。通信与信息技术、批发零售餐饮采取“职务工资”的比例较高,采掘业最低。在采取“年功工资”上,采掘业的比例最高,高出总体平均水平33.7个百分点。在采取“佣金”上,除了公用事业、房地产、农林牧渔业、通信与信息技术以外其他行业均偏低或没有采取。公用事业、农林牧渔业、通信与信息技术采取“长期激励”的比例也较高。

 

从企业是否上市看,差别并不明显。境内境外都上市企业采取“岗位工资”、“年功工资”的比例较高。在采取“长期激励”上,拟上市、仅境外上市比例较高。

    (二)工资收入构成:多数企业技术、销售人员以外人员固定工资占其收入60%以上

从调查的总体情况看,60.4%的企业技术、销售以外人员的固定工资占总收入比例在60%以上。固定工资比例在20%以下的为6.6%,20~40%为12.4%,40~60%为20.6%,60~80%为26.8%,80%以上为33.6%。

 

从不同地区看,东部地区技术、销售以外人员固定工资占总收入60%以上的比例最高(61.4%),其次是西部地区(58.3%),中部地区最低(56.2%)。

 

从不同性质企业看,非国有股份和有限责任公司技术、销售员工以外的其他人员固定工资占总收入60%以上的比例最高(67.4%),以下依次为外资、港澳台资企业(64.4%)、私有企业(60.4%)、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54.5%)、集体企业(33.3%)。

 

从不同行业看,农林牧渔业技术、销售以外人员固定工资占总收入60%以上的比例最高(40.0%),以下依次为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36.3%)、建筑业(32.0%)、通讯与信息技术(24.6%)、房地产(23.6%)、批发零售餐饮(23.4%)、制造业(20.7%)、公用事业(19.1%)、采掘业(15.8%)、社会服务业(6.4%)、金融保险(3.1%)。

 

从企业是否上市看,境内境外都上市企业技术、销售以外人员固定工资占总收入60%以上的比例最高(62.5%),以下依次为仅境外上市(62.3%)、没有上市(61.0%)、拟上市(59.7%)、仅境内上市(56.0%)。

    六、长期激励的主要形式:虚拟股票

从调查的总体情况看,“股票”、“股票期权”和“虚拟股票”以外的“其他”形式是目前长期激励的主要形式。除“其他”以外,主要形式是“虚拟股票”,其次是“股票期权”,再次是“股票”。从不同地区看,东部地区企业采取“股票”和“股票期权”的比例略高于其他两个地区,中部地区企业采取“虚拟股票”的比例最高。

 

从不同性质企业看,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非国有股份和有限责任公司、私营企业首选是“虚拟股票”,集体企业则是“股票”,外资、港澳台资企业是“股票期权”。

 

从不同行业看,除了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保险业企业首选“股票”以外,其他行业企业首选的都是“虚拟股票”。选择“股票”比例最多的是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选择“股票期权”比例最多的是通讯与信息技术业企业,“虚拟股票”比例最多的是房地产业企业。

 

从企业是否上市看,上市企业选择“股票期权”作为主要形式,非上市企业选择“虚拟股票”作为主要形式。选择“股票”比例最多的是仅境内上市企业,“股票期权”最多的是仅境外上市企业,“虚拟股票”最多的是拟上市企业。

 

从企业规模看,销售额或资产额3亿元以上和资产额1.5~3亿元企业以“股票期权”作为长期激励的主要形式,其他规模的企业以“虚拟股票”为主要形式。

   七、工资水平:多数企业人均月收入在800~2500元之间

从调查总体情况看,70.8%的企业人均月工资集中在800~2500元水平之间。比例最高为“1200~1800元”(27.4%),以下依次为“800~1200元”(23.8%)、“1800~2500元”(19.6%)、“2500~3500元”(11.7%)、“3500~5000元”(10.0%)、“800元以下”(4.7%)、“5000~8000元”(2.7%)、“8000以上”(0.2%)。

 

从不同地区看,东部地区企业的人均月工资水平最高,其次是西部地区,再次是中部地区。东部地区企业人均月工资主要集中在800~2500元水平之间(67.3%);中部、西部地区企业主要集中在800~1800元水平之间,所占比例分别为64.2%和66.0%。西部地区“800元以下”的比例最高,占6.5%。

 

从不同性质企业看,除了集体企业以外,其他性质企业人均月工资水平接近,70%左右的企业集中在“800~1200元”、“1200~1800元”或“1800~2500元”水平上。月平均收入在5000元以上比例最大的是外资、港澳台资企业,其他依次为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非国有股份和有限责任公司、私营企业。

 

从不同行业看,金融保险业、通信与信息技术业的工资水平明显高于采掘业、批发零售餐饮业:金融保险业人均月工资水平最高,67.3%的企业在2500元以上,其中“8000元以上”的比例在所有行业中最高;采掘业人均月工资水平最低,62.5%的企业在“800~1200元”之间。行业内部企业工资水平差距不等:采掘业内部工资水平比较平均,87.5%的企业集中在“800~1800元”之间;而农林牧渔业行业内部工资水平差距较大,25%的企业月工资水平在1200元以下,但月工资水平在5000元以上的比例最高。

 

从企业是否上市看,仅境外上市企业的人均月工资水平明显高于其他类型企业,36.7%的企业工资水平在2500元以上。境内境外上市企业人均月工资水平偏低,37.3%的企业在1200元以下,没有5000元以上的企业。

 

从企业规模角度看,差别并不明显,销售收入或资产额3亿以上企业的人均月工资水平略高。

    八、人工成本:多数企业人工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在30%以下

73.0%的企业人工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在30%以下。人工成本在10%以下的企业为22.4%,10~30%为50.6%,30~50%为17.7%,50~60%为6.0%,60%以上的为3.4%。

 

从不同地区看,东部地区企业的人工成本占总成本比例略高于中、西部地区企业,西部地区的人工成本最低。

 

从不同企业性质看,外资、港澳台资企业人工成本略低于其他性质企业。

 

从不同行业看,多数行业企业人工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在10~30%之间。采掘业企业人工成本最低,其半数以上企业人工成本在10%以下;人工成本明显高于总体平均水平的行业有通讯与信息技术业、社会服务业。

 

从企业是否上市看,上市企业的人工成本占总成本比例明显低于非上市企业。境内境外都上市企业人工成本10%以下的比例是未上市企业的2.4倍。

 

从企业规模看,规模大的企业人工成本较低。销售额或资产额3亿元以上企业人工成本在30%以下的比例最高。

   九、企业确定工资标准的主要依据

调查结果显示,企业确定员工工资标准的依据首先是“参照同类企业经验数据”(31.7%),以下依次为“根据本公司历史水平”(25.7%)、“主管机构规定的标准”(16.6%)、“公司财务状况”(13.7%)、“参照薪酬调查结果”(12.3%)。

 

从不同地区看,东部和西部地区企业选择“参照同类企业经验数据”的比例明显高于中部地区,且在选择上排序一致,为“参照同类企业经验数据”、“根据本公司历史水平”、“主管机构规定的标准”、“公司财务状况”、“参照薪酬调查结果”。中部地区排序为“根据本公司历史水平”、“参照同类企业经验数据”、“主管机构规定的标准”、“参照薪酬调查结果”、“公司财务状况”。

 

从不同性质企业看,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的首选是“主管机构规定的标准”;非国有股份和有限责任公司、私营企业和外资、港澳台资企业前两位的选择的是“参照同类企业经验数据”和“根据本公司历史水平”。

 

从不同行业看,采掘业、公用事业企业主要根据“主管机构规定的标准”确定;农林牧渔业是“根据本公司历史水平”、“参照同类企业经验数据”确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是“根据本公司历史水平”、“主管机构规定的标准”确定;建筑业是“参照同类企业经验数据”、“参照薪酬调查结果”确定;社会服务业是“参照同类企业经验数据”、“主管机构规定的标准”确定;制造业、批发零售餐饮、金融保险、房地产、通讯与信息技术是“参照同类企业经验数据”、“根据本公司历史水平”确定。多数企业受同业影响,其中通信与信息技术、社会服务、批发零售餐饮业受影响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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