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房离婚房产分割原则,根据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等原则进行分割,离婚时需协商或由法院判决。房产只有一方名字的情况要具体分析,婚前财产、购房者的个人财产等因素会影响归属。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公证有效,可作为证据使用,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
一、婚后买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后买房离婚房产分割应按照如下办法进行:
1.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于给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无居住地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给予暂住,但一般不超过2年。
3.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房产只有一方名字算不算共同财产
房产只有一方名字算不算共同财产要看具体的情况:
1.如果购房一方用婚前财产购买的房产,并只登记购房者一方的业主名字,那这房产就是购房者一个人的房产。如果夫妻之间一方没有动用夫妻共同财产,有证据证明属于自己单独举债独立赏还债务,并由自己在不占用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单独购买的房产属于购房者个人房产。
2.夫妻之间一方的家长、亲属,出资为一方购买的房产,有声明只归一方所有的,不属于夫妻共同房产。
3.房产证虽然只有一人的名字,但是其实则由两人出资购买或者共同偿还贷款的,属于共同财产。
三、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公证是否有效
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公证一般是有效的。夫妻共同财产公证有以下两方面的效力:
1.证据上的效力。因为公证是对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或事实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予以确认证明,一旦纠纷发生,公证后的协议就成为特殊的书证,证明力较强。人民法院对经过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应当确认其效力。在审判人员认为没有疑义的情况下,即可将公证后的协议书作为证明事实的证据。
2.法律上的效力。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必须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是该项法律行为生效的条件之一,如没有履行公证,该项法律行为则没有生效。
结语
在离婚过程中,婚后买房的房产分割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进行,同时需要给予补偿。房产只有一方名字的情况下,是否算作共同财产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包括购房方式、资金来源等因素。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公证一般是有效的,具有证据和法律上的效力。以上是对相关问题的简要解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九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