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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死亡户口怎么注销

2024-07-06 来源:爱问旅游网

本文介绍了注销死亡人员户口的办理程序和相关证明材料。要注销死亡人员的户口,需要亲属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手续,并凭相关证明材料在三个月内注销户口,收缴死亡居民身份证。对于查找不到死亡公民亲属或公民死亡未及时注销户口的情况,公安派出所应当进行调查核实,并凭相关证明材料注销死亡公民的户口。办理注销户口需要提供死亡证明、服兵役证明、出国(境)定居证明等证明材料。

法律分析

一、关于注销死亡人员户口的办理程序

要注销死亡人员的户口,需要由亲属到公安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凭各级医疗机构开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居民死亡确认书》或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出具的《居民死亡推断书》或村(社)委会证明,在三个月内注销户口,收缴死亡居民身份证。对于工作中发现公民死亡,其户口未被及时注销的,公安派出所应当调查核实、履行书面告知和亲属签字的手续后,凭相关证明材料注销死亡公民的户口并收缴其居民身份证;对于查找不到死亡公民亲属的,经当地村(居)委会核实并盖章后,公安派出所凭相关证明材料注销死亡公民的户口。

二、办理注销户口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死亡:提供死者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其他合法的死亡证明材料(如法医出具的死亡鉴定书或居、村委出具的死亡证明等)及申办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服兵役:提供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公民应征入伍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被军事院校录取的提供《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出国(境)在国(境)外定居:提供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有效签证(或有关定居手续)的原件、复印件。

(四)对属于事实死亡多年、服兵役或出国(境)在国(境)外定居等应销未销户口人员补办注销户口的,提供死亡、服兵役或出国(境)定居的证明,经核实后补办注销户口手续。

拓展延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死亡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注销死亡人员户口的具体流程如下:

1. 死者生前所在单位或家属应向死者生前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死亡证明、火化证明等。

2. 公安机关接到申请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死者户籍信息进行查询,核实无误后,开具死亡证明。

3. 公安机关出具死亡证明后,死者生前所在单位或家属应到公安机关办理丧葬手续,并领取死亡证明正本、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材料。

4. 死者生前所在单位或家属应向死者原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注销死者户籍,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死亡证明、火化证明等。

5. 公安机关接到申请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死者户籍信息进行查询,核实无误后,开具死亡证明。

6. 公安机关出具死亡证明后,死者生前所在单位或家属应到公安机关办理丧葬手续,并领取死亡证明正本、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材料。

综上所述,注销死亡人员户口的具体流程包括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审核申请材料、开具死亡证明等步骤。按照流程,死者生前所在单位或家属可以顺利地办理注销死亡人员户口的手续。

结语

注销死亡人员户口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死亡医学证明、居民死亡确认书、居民死亡推断书等,且办理时间为三个月内。同时,还需提供死亡公民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对于查找不到死亡公民亲属或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以凭村(居)委会证明或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注销死亡公民的户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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