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劳动争议解决的最后一道程序——诉讼程序的相关内容。当事人可以选择向基层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上级法院上诉。在诉讼程序中,应当遵循着重调解、及时处理、合法原则和公正原则。
法律分析
一、劳动争议解决的最后一道程序是什么?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遵循以下基本步骤寻求解决:
1. 自行协商解决。双方通过协商方式自行和解,是当事人应首先争取解决争议的途径。当然协商解决是以双方自愿为基础的,不愿协商或者经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当事人可以选择调解程序或仲裁程序。
2、调解程序。当事人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程序是自愿的,只有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申请调解,调解委员会才能受理该案件;当事人可不经过调解而直接申请仲裁。
3、仲裁程序。若经过调解双方达不成协议,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只要有一方当事人申请仲裁,且符合受案条件,仲裁委员会即予受理;当事人如果要起诉到法院,必须先经过仲裁程序,未经过仲裁程序的劳动争议案件,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
4、法院审判程序。当事人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若不服一审判决,仍可向上级法院上诉。法院审判程序是劳动争议处理的最终程序。
二、处理劳动争议的原则有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劳动争议,应当遵循下列原则:着重调解,及时处理;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处理;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1、着重调解。着重调解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基本手段,并且贯穿于劳动争议处理的始终。无论是调解、仲裁还是审判,都要贯彻先进调解原则,能够达成调解协议的首先要达成调解协议,调解的前提是双方自愿,自愿达成的协议必须合法。
2、及时处理。劳动争议必须及时处理。调解虽然是调解争议的重要手段,但并不是万能的手段,当调解无法达成协议时不能久调不决。为此,《劳动法》第83条及《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了关于调解、仲裁的期限。
3、合法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法律适用的重要原则,也是劳动争议工作处理的准则。所谓合法,既包括新颁布的《劳动法》,也包括宪法、基本法,还包括规章、制度;既有实体的法,也有程序的法。劳动争议的依法处理要体现出大法优于小法的原则,即有法依法,无法依规定,无规定依规章,无规章依政策,无政策依惯例、依情依理。但是,也要考虑专业法优于一般法,地方法优于普通法,合同的约定优于法律的规定,以及先程序、后实体,后法优于先法等在劳动争议处理中所体现的法的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特点。
4、公正原则。劳动关系的特征决定劳动关系是一种隶属关系,是一种领导与被领导、组织与被组织、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所以坚持公正原则是劳动争议的重要原则。鉴于劳动关系的隶属性,在劳动争议处理中应当体现向劳动者当事人倾斜的政策。
由此可见,劳动者处理劳动争议的办法包括协商、第三方机构调解仲裁及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等。劳动争议处理的最后一道程序是诉讼。当事人发起诉讼,要在有效期限内提出,并且要向具备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才行。如果是一般的纠纷,通常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在三个月内审理完毕。
拓展延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对于仲裁裁决不服或者裁决书不服的情况,当事人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裁决。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决,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劳动争议处理中,法院的审理期限为十五日。
结语
劳动争议处理的最后一道程序是诉讼。当事人发起诉讼,要在有效期限内提出,并且要向具备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才行。如果是一般的纠纷,通常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在三个月内审理完毕。同时,在处理劳动争议时,应遵循着重调解、及时处理、合法原则和公正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国家提倡劳动者参加社会义务劳动,开展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鼓励和保护劳动者进行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表彰和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十章 劳动争议 第七十八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