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工程质量的概念及特性,以及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工程质量特性包括适用性、耐久性、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和与环境的协调性。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应贯彻执行国家质量管理文件和规程,保证工程质量,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质量知识教育,严格执行三检制度,把好材料进出质量关,建立健全工程技术资料档案制度。对于违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人,将按不同程度给予批评处理和罚款教育,追究其责任。
法律分析
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中,对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环保、美观等特性进行综合评估和规定。
二、工程质量的特性
建设工程质量的特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1、适用性。即功能,是指工程满足使用目的的各种性能。包括:理化性能,结构性能,使用性能,外观性能等。
2、耐久性。即寿命,是指工程在规定的条件下,满足规定功能要求使用的年限,也就是工程竣工后的合理使用寿命周期。
3、安全性。是指工程建成后在使用过程中保证结构安全、保证人身和环境免受危害的程度。
4、可靠性。是指工程在规定的时间和规定的条件下完成规定功能的能力。
5、经济性。是指工程从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到整个产品使用寿命周期内的成本和消耗的费用。
6、与环境的协调性。是指工程与其周围生态环境协调,与所在地区协调以及与周围已建工程相协调,以适应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三、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项目建设坚决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各种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宗旨是优质、安全、高效至上。
2、项目要保证工程质量,整理完善各项施工技术资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3、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质量知识教育,提高操作人员技术水平。
4、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坚持做到每个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自检自查,严格执行三检制度。
5、隐蔽工程施工前,经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公司查验,经监理工程师查验合格后及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6、严格把好材料进出质量关,所有材料、配件、设施使用前必须获得职能部门检测同意或标定。
7、建立健全工程技术资料档案制度,专人负责整理工程技术资料,将自检资料和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分类整理保管好。
8、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人,将按不同程度给予批评处理和罚款教育,追究其责任。
拓展延伸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条,工程质量应当符合下列特性:首先,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其次,具有完整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第三,有满足施工要求的技术、管理人员和施工机械设备;第四,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第五,有完整的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第六,有合同约定的其他内容。因此,工程质量的特性应当符合以上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四章 建筑工程监理 第三十二条 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
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七章 法 律 责 任 第六十五条 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吊销资质证书,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二节 发 包 第二十五条 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发包单位不得指定承包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