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证遗失时,家长需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提供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原出生证编号证明、父母双方户口簿和身份证。核实后,补发出生证正、副页或仅补发正页。
法律分析
出生证遗失时,若要补办,家长需携带以下材料向有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1)原出生证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证编号的证明。
(2)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经核实情况属实给予补发,同时登记备案。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出生证的,补发出生证的正、副页;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的,只补发出生证正页。
拓展延伸
80年代出生人员出生证明补办流程及材料要求
根据相关规定,80年代出生的人员如需补办出生证明,需按照以下流程进行操作。首先,申请人应前往当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填写《出生证明补办申请表》,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等相关材料。接下来,公安部门将对申请人进行核实,并进行证明材料的审核。一旦审核通过,申请人需缴纳相应的补办费用,并等待一定时间进行办理。最后,公安部门将发放新的出生证明,并注销原有证明。请注意,具体的流程和材料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申请人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公安部门或相关机构,以确保顺利补办出生证明。
结语
补办出生证明需提供相关材料,包括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原出生证编号证明、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核实属实后,补发出生证正、副页或正页。80年代出生人员需填写申请表,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等材料,并缴纳费用。具体流程和要求请咨询当地公安部门,以确保顺利补办出生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