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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6个月还能办出生证明吗

2024-07-05 来源:爱问旅游网

出生证明超过6个月办理时间还是可以办理的。
医院规定了宝宝出生证明的办理时间,但如果家人因为有事耽误了,或者材料缺失超过了办理时间,事后还是可以补办。补办的时候,往往需要到医院去拿相关的证明材料,到医院指定的地方办理,有的甚至需要开具亲子证明才能办理,比较麻烦。所以建议,最好在医院规定的有效期内办理出生证明。 胎儿出生后的出生证明从胎儿出生到几岁都可以开,不过在胎儿出生后3个月内,不用妈妈亲自办理,可以委托别人代办出生证明;在胎儿出生后3个月以上必须妈妈亲自办理出生证明;胎儿出生超过1年的,必须提供宝宝与父母亲的亲子鉴定书,才可以开出生证明。
当事人应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出生证或医院根据出生档案记载出具的证明;
3、当事人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出具的出生情况证明。待业或辞职的或无业的,由其档案保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在校学生,由其所在学校出具证明;
4、一式2-3份的近期正面免冠照片。
办理出生证明的手续:
1、由婴儿的家属在产妇出院前,携带孕产妇保健手册或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婴儿父母的户口本、身份证、生育证在户口所在地辖区妇幼保健机构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2、非本地户口在我市医疗机构出生的婴儿,由其父母(监护人)携带接生机构出具的新生儿医学记录、婴儿父母的身份证、生育证等有效证件,在市妇幼保健所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综上所述,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办理出生证明的期限。一般要求出院前后办理,特殊情况需提交亲子鉴定证明的方可延长。出生证明是没有时间限制的,只要当事人符合相应的条件,就是可以申请领取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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