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人身损害是否给予赔偿
劳务合同人身损害要给予赔偿。《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劳务关系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承担与雇佣关系有什么区别
劳务关系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佣人提供劳务,雇用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权利义务关系。
劳务关系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承担与雇佣关系的区别如下:
1、在劳务关系中,由于双方当事人在损害的发生上均无过错,故适用公平原则,即由受益人在受益范围内对受损害方的经济损失作适当补偿。
2、雇佣关系中,依现代民法原则,雇主对雇员的损害承担无过错责任,只要雇员在进行受雇工作中因工伤事故而遭受损害,雇主就应赔偿,而不存在免责事由。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5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合伙组织雇佣的人员在进行雇佣合同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造成他人损害的,其雇主是当事人。
劳务关系如何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在劳务关系中,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的,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和雇主协商不成,雇员到雇主住所地或侵权行为地法院起诉解决。主张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劳务关系人身损害赔偿是什么
一、有具体计算标准的是: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10%)×赔偿年限。
2、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3、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4、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5、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6、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二、按照实际情况计算的有:
1、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2、交通费=实际发生的费用。
3、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4、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5、后续治疗费=医疗机构确定的后续治疗费用。
6、伤残鉴定费=实际伤残鉴定费用。
劳务关系人身损害赔偿如何处理
1、通常认为,劳务关系中没有工伤问题,雇员在工作中受到伤害可以按普通侵权造成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承担赔偿责任。在程序上,这类案件案由为雇员受害赔偿纠纷,劳动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经过劳动仲裁程序。2、实践中,家庭保姆、钟点工、家庭教师等个人雇佣劳动中受到伤害发生的纠纷,属于雇员受害赔偿纠纷。未经工商部门依法核准登记的个人从事生产经营,不具有个体工商户的法律地位,所雇请的劳动者与之形成雇佣合同关系,即劳务关系,劳动者在受雇期间受伤,雇主应承担民事责任。3、发包人、分包人负有保护雇员安全的义务,发包人、分包人承担的是一种过错责任。雇员受害赔偿责任虽为无过错责任,但并非雇主对雇员在完成受雇工作中任何情况下的损害都应承担完全的责任,劳动者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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