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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员工能否被单位辞退?

2024-07-05 来源:爱问旅游网

劳动法并未禁止单位辞退残疾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影响工作、劳动合同无效、或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有残疾证单位也能辞退。劳动法并没有规定单位不可以辞退残疾人,如果劳动者存在以下情况,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拓展延伸

残疾员工的雇佣权益保护与合理解雇

残疾员工的雇佣权益保护与合理解雇是一个涉及劳动法和平等权益的重要议题。在许多国家,法律规定了雇主对残疾员工的保护义务,禁止因残疾而歧视或不公平对待员工。然而,合理解雇的概念也存在于劳动法中,即在特定情况下,雇主有权解雇员工。对于残疾员工而言,合理解雇必须遵守特定的法律要求,如提供合理的调整和适当的支持。在任何情况下,雇主都应该权衡员工的能力和工作要求,确保公平对待残疾员工。因此,保护残疾员工的雇佣权益和实施合理解雇之间需要找到平衡,以维护劳动关系的公平和平等。

结语

残疾员工的保护与合理解雇是劳动法和平等权益的重要议题。法律规定了雇主对残疾员工的保护义务,但也承认在特定情况下雇主有解雇员工的权利。对残疾员工而言,合理解雇必须遵守法律要求,提供适当的支持和调整。雇主应权衡员工能力和工作要求,确保公平对待残疾员工。保护残疾员工的权益与实施合理解雇需要平衡,以维护劳动关系的公平和平等。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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