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人才落户办理流程如下:
1、单位经办人在网上直接为申请人填写相关信息;
2、单位经办人校核申请人信息后系统提交人力资源部门,打印表格,交给申请人准备相关材料;
3、单位经办人收齐申请人相关资料,报送人力资源部门受理;
4、人力资源部门受理、审核、审批;
5、申报单位经办人到人力资源部门领取审核文件;
6、申请人到拟入户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深圳人才落户申办条件如下:
1、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且符合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年龄条件的人员;
2、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人员;
4、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
5、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人员,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人员,或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
6、按照深圳市人才引进综合评价分值表测评达到100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
综上所述,市政府对高层次专业人才及其配偶、获得特殊奖项或表彰人员、投资纳税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驻深单位人员、随军家属等引进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深圳市户籍制度改革暂行规定》第二十五条
市政府根据在同等条件下“企业效益好的优先、急需专业(工种)的人才优先、表现好素质高的优先”的原则和经济社会发展及人才需求状况,制定评分细则。
第二十六条
审核蓝印户口和蓝印户口转常住户口实行联审制度。由公安部门牵头,组织、人事、劳动、计划部门参加,组成联合审批办公室,每半年一次集中办事入户审批手续。
联审办法和程序,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第二十七条
获准在本市登记的蓝印户口人员,不须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