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小学食堂管理制度一.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主可经营,食品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身体,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二.进入食堂的各种原料,全部实行定点采购,确保食品质量。洗涤整理原料时,污物杂质和废料必须清除干净。三.学校领导要经常检查饭菜质量,抓好卫生制度落实,保证学生就餐。严禁闲杂、生人进入食堂。四.餐后要全面清洁打扫,经常保持室内外地板、墙壁、天花板、灶台、案板、饭台、厨柜、餐具、容器清洁,用具摆放有序,防尘、防蝇、防鼠,设施齐全,食堂内无鼠、无蝇,食堂周围无垃圾,无污染、无杂物。室内经常保持通风。五.定时做好餐具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污染;餐具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食品实行“五隔离”,即主食与副食、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与杂食,食品与鼠药、农药隔离,不得混放;生、熟食刀案及冷荤配餐用具必须分开专用,并有明显标志。六.学校每月都要对食堂管理、环境卫生、个人卫生、后勤服务等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督导检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七.按学校作息时间准时开饭,没有特殊原因,不准提前或推迟开饭。八.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定期检查身体状况,如患有传染性疾病,不应接触食品。上班前应整容,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做到仪容整洁,不得佩戴首饰上班。常洗澡、理发、刮胡须、剪指甲。经常进行营养、卫生、职业道德和法治纪律教育,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