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自首是犯罪嫌疑人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法律规定,自首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自首必须具备两个条件: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所谓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现,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的,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
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投案的;犯罪嫌疑人因病受伤或者委托他人先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减轻犯罪后果的;犯罪未被司法机关发现,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的,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经核实准备投案或者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逮捕的,视为自动投案。
不是因为嫌疑人主动,而是因为亲友的劝说;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送犯罪嫌疑人投案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