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北京市城区房屋租赁协议书 篇10

北京市城区房屋租赁协议书 篇10

2024-07-16 来源:爱问旅游网

  承租人(乙方): 身份证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 市 街道办事处 小区 号楼 出租人(甲方): 身份证号: 室,户型,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月日,共计 年 (个月)。甲方应于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三)房租到期后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若继续使用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商定。

  (四)房租到期后甲方欲收回房屋,应提前 日向乙方提出口头说明,以便乙方提前寻找住处。

  第三条 租金

  1、租金:¥ 元/月,(人民币大写: )。租金每个月一交,乙方用现金一次性支付。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2、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3、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 水、电 费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4、甲方不得在房屋租赁期提高房租。

  5、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在房屋租赁期不得进入房屋内,如需要须经乙方同意。

  第四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郑州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10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退还部分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第五条 转租

  1、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房屋。

  2、甲方继续出租房屋,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出租权。

  第六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三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十日的。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3、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4、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5、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6、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六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5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六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5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不得收回房屋,乙方不得提前退租;若房屋需要拆迁,而甲方未告知乙方,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必须退还房租,并赔偿乙方造成的损失。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月租金50%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九条 设施设备清单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 日内向甲方提出,由甲方负责维修。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5、乙方只支付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的水、电费用,合同签订日之前的水、电费由甲方或者前一租户负担。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承租人(乙方)签章: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20xx年11 月 17 日 20xx年 11 月 17 日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