眩晕这个疾病有很多伴发的症状,例如头昏、抑郁、失眠、焦虑、神经过敏、易激动等。那么,眩晕治疗的用药原则是什么呢?
眩晕的用药原则:药物的选择与药物的合用应根据每种药物对某一疾病的作用大小、副作用的大小,以及是否是同类药、合并应用可致作用超量情况(如氟桂利嗪与尼莫地平同用),症状的严重程度及过程等因素而定。急性发作且症状严重时,西地洋类药的应用极为需要且最有效,但这类药物皆有副作用,使用时应慎重。慢性复发性眩晕,则可选用抗组胺药、单胺药及抗胆碱能药。
眩晕是因机体空间定向和平衡功能失调所产生的自我感觉,是一种运动性错觉。“真性眩晕”有明显的自身或他物旋转感或倾倒感,呈阵发性,伴有眼震、平衡失调(指物偏斜、站立不稳或倾倒)和植物神经症状(面色苍白、恶心、出汗、血压脉搏改变等);“假性眩晕”(昏晕)为自身或外物的晃动不稳感,常较持续,但也可为阵发性,伴发症状较轻或不显,外物纷杂时症状加重。“动”的感觉是其和“头昏”的鉴别标志。
眩晕一定要早发现早治疗,切勿讳疾忌医,以免耽误病情。希望本文对各位患者有帮助。为了更好恢复健康,建议患者要及早治疗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