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参加高考的应届、历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高中同等学力者,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者。国际象棋和游泳项目我校只招收国家一级及以上等级的高水平运动员,围棋只招收业余段位(5段及以上)的高水平运动员。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凡以同等学力报考者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