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市区限行范围内什么电动车都不行的。2017年6月2日,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了《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自2017年9月1日起在广州市实施。根据该规定,在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禁止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区域内,禁止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
法律依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第十一条 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在一定区域内限制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由所在地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经公开征求意见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