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对全市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实施登记上牌管理2、电动自行车限行范围从全市行政区域调整为中心区部分区域3、经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预约通行的网约配送电动自行车,可在限行区域内通行。
法律依据:
《关于实施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对全市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实施登记上牌管理。
第二条 电动自行车限行范围从全市行政区域调整为中心区部分区域。
第三条 经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预约通行的网约配送电动自行车,可在限行区域内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