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了保险报销需要的材料:
1、原始收费收据;
2、费用明细清单;
3、门诊病历;
4、加盖医疗机构公章的住院病历,包括入院记录、医嘱单、手术记录、出院记录及相关检查报告单;
5、疾病诊断证明书;
6、参保人社会保障卡;
7、参保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办的应当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8、参保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卡;
9、《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
住院了保险报销需要的范围:
1、符合大病报销后的自付费用,免赔额和大病起付线相同,最高可理赔50万,报销50%;
2、医保外住院、门诊费用,扣除1万元免赔额最高理赔50万,按50%报销;
3、院外药房购药保障,扣除5000元免赔额后最高可理赔50万,报销5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